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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发布日期:2019/8/29 18:35:43 浏览: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和社会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学院应用型专业群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遵循高等教育和人才成长基本规律,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为根本标准,坚持以培养“实基础、高素质、强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探索并完善以“办学特色与社会需求相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实践教育与行业协同相结合、素质教育与核心价值观相融合、个性化培养与质量标准相融合”等为主导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坚持需求导向。各专业要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岗位需求和学生全面发展需求,充分认识和把握未来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新要求,充分考虑人才的社会适应性。要面向市场,紧扣行业准入要求,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知名大学先进经验,紧密结合学院办学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

强化实践教学。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优化实践教学环节,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方式和途径,构建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重视个性发展。根据各专业特点,在保证专门人才基本规格和普遍要求的基础上,为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制订个性化学习计划和目标创造条件,提供多样化的培养形式和成才途径。积极拓展学生专业自主选择空间,完善主辅修制度,促进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成长,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创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二、框架设计的总体思路

在学院培养方案框架顶层设计上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构建教学平台和课程模块,提出核心要求,留出足够的宽松度,各专业根据学科专业特性以及社会需求,细化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

根据不同生源和各类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分类设计”,分别制订普通本科专业、专业群(产业学院)专业、国际本科专业、创新创业特色班以及专升本专业的培养方案。

按照“一核两翼”的学院办学格局,各专业课程体系必须保证应用型专业的培养质量,同时,全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分层次分类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培育符合应用型人才特点的创新创业成果;在专业教育方面坚持“产学研用”多方共同发力,着力锻造与社会需求度联系紧密、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的专业特色教育。

三、培养模式与育人机制

(一)培养模式

根据当前普通高校转型和应用型专业群建设的发展要求,在人才培养的产教融合新趋势和创新创业的新常态背景下,构建以“产教融合、学用结合、双创融合”和“素质教育、双创课程双贯穿”的“三合两纵”人才培养模式。

产教融合的定制培养模式是以“产业学院(产业链专业群) 产业课程 产业岗位实践”为主要形式。通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积极与行业相互融入,实行高校与行业共同介入的“双主体”育人模式,构建包含产教融合研发、产教融合共建、项目牵引、人才培养与交流等不同模式的学院“产学研用”办学新格局。

学用结合的项目驱动模式是以主干课程向应用层面发散式教学为主要形式。通过以项目带动教学,不断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出发,统筹优化、系统设计实践育人教学课程体系,制定与生产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双创融合的定向助推模式是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以双创基金推动双创项目落地为主要形式。在当前"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背景下,通过校企合作、引入项目、吸引天使基金或创业基金、设立创新创业基地、工作坊等方式,着力构建学科相互交叉、研究应用相互结合、课程教材与创新创业内容相互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筑贯穿整个学程、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相融合、双创项目落地做实的“双创”教育平台。

素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主要是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专业与非专业综合素质能力的全面提高。通过课堂教学、第二课堂文化科技活动相互结合,相互交融,强化实践技能教学和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使隐性课程和显性课程相得益彰。

“双创”课程贯穿教育教学整个学程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双创意识、双创素质和双创能力,通过建立包含双创基础公共课程模块、双创专业课程模块、双创项目实践课程模块的双创教育平台,配合以大学生双创训练计划项目,形成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培养机制。

(二)培养机制

构建“产学研用”无缝对接的育人机制,体现在课程设置方面,应将产业课程与专业课程紧密衔接,用实际项目或模拟项目的教学方式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既解决理论知识点的取舍问题,又落实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理论支撑。同时应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共建产业学院、行业实验室、产业实践基地等,加强应用与研究,积极服务行业与产业。

实行“主辅修制”、“学分制”、“选课制”和“弹性学制”等学习制度,重点推行跨学科专业,跨行业领域交叉互通的培养机制,具体要求在专业教育中要根据行业前景细分方向,同时,在课程中设置跨学科交叉课程,尤其是专业群组中设置产业链课程共享模块。在培养机制上为学生尽可能多的提供辅修专业和课程的学习。

试行个性化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提升机制,开设“双创特色班”,为专长突出的学生量身定制培养方案。同时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从业技能认证,在学分置换、课程免修方面予以制度保障。

四、方案制订的总体要求

(一)整体方案要充分体现“五转变五突出”。

一是培养目标要体现学院办学发展格局的转变,充分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环境,突出产业服务的人才培养特性;二是培养规格要体现育人理念和方法体系的转变,符合社会发展新常态对人才素质能力的高要求,突出创新创业教育和个性化的培养;三是课程体系要体现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重新建构人才培养方案知识和能力体系,顺应社会和行业对人才规格的新要求,突出产教融合、学科交叉和行业应用;四是教育方式要体现传统教学思维的转变,满足学生创业和就业能力的需求,突出产学结合和实践应用;五是培养途径要体现人才培养质量观的转变,根据专业自身所处的学科专业群、产业链、行业中的位置进行“三维定位”,确立科学的培养目标,摒弃陈旧的教学架构,建立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突出核心素质、专业特色和协同创新。

(二)教学平台搭建要做到“四个保证”。

按照“实基础、高素质、强技能”的人才培养总体要求,构建非专业素质教育与专业素质教育相统一、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能力培养相补充的培养体系。

通识教育平台要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和先进文化体系在教学中的中心地位,加强以哲学、历史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和自然科学为基础的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促进学生非专业素质与专业素质二者的有机融合,提高对学生思想、灵魂、智慧的培养以及情感、意志、行为的培训,增强学生的交流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专业教育平台要保证专业核心课程的数量和质量。应从社会对应用型人才要求出发,正确处理好学科的系统性与职业导向性两者之间的关系,把握系统性的学科基础教育与导向性职业教育的平衡,在基础知识宽度、厚度和技能培养实用度之间寻求新的、甚至是多样性的平衡点,建构具有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和多样化方向性课程体系。

实践教学平台要保证专业(行业)综合性实训项目的比重,进一步强化应用性和实践性课程在专业教育中的地位。优化实践教学体系,深化实践教学的内涵建设,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创新创业教育平台要保证具有实质性项目,应由浅入深、点面结合、循序渐进地开展并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课程模块设计要符合“两项指标”。

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是既要夯实理论基础又要强化实践能力,因此,课程体系的建设要按照“管用、够用、会用”的基本原则,搭建好基础课与专业课、理论课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和选修课程的比重。各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程的总体比例要达到6:4;在实践课程设置上,按照普通专业、专业群内专业、双创特色班以及信息技术类、经济及管理类、文科类、艺术体育类等不同学科专业区分,分别要求实践教学学分占专业课学分的30-50(具体要求详见课程框架结构表)。

(四)专业教育凝练人才培养的“一项特色”。

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在发掘和提炼专业特色上下足功夫。各专业要根据社会和行业对人才素质构成的基本需求,综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育实际,积极探索突显专业特色的培养模式,尤其是在素质教育、产学融合、学生创新创业培育方面探寻出既切合实际又特色鲜明的教育途径。

五、总体框架

(一)学习计划

1.总体计划。按4年全日制设定课程,基本学制4年(专升本专业2年),每学年分为2个学期,每学期课程教学16周,考试2周。各专业可根据需要开设暑假短学期,教学周时数自定。

2.课程学分设置和学时计算。除自学课程、军训、实验实践实训、产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少数另有规定的课程外,原则上按每门课程2学分和4学分设置。

理论课和课内实验:1学分一般安排16学时;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1学分安排24-32学时;

体育课:1学分安排32学时;

实践、实训和毕业课程:军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专业见习、产业实践等课程一般每周计1学分。

3.毕业学分要求。各专业毕业要求学分为163-165学分。

4.辅修专业证书。学生修满另一专业主干课程10门以上(含5门核心课程)和2门以上该专业的相关课程(含专业方向课程或专业进阶课程),共48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5.辅修学士学位。学生获得与自己原来所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不同的第二专业证书,并完成该专业的学位论文(6学分),共54学分,并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可获得辅修学士学位。

(二)课程体系

1.课程结构。可分为五大教育平台,即通识教育平台、双创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实践教学平台和素质拓展平台,各平台既有必修课程也有选修课程,既有理论教学又包含实践环节。具体课程框架结构如下表所列:

课程平台

课程模块

课程性质

课程设置相关要求

普通专业

专业群(产业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通识教育平台

基础素质

教育课程

公共必修

详见《公共课学分、学时设置一览表》

人文素质

教育课程

公共选修

专业教育平台

学科基础

专业必修

要求按照“实基础”的目标和“够用”的思路整合、设置课程和学分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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