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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线一览

发布日期:2016/11/8 6:49: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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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学生家长甚至比学生还紧张,这个时候国内各大高校陆续发布2014年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小编将在第一时间收集整理国内100所名校的招生信息,以供广大师生和家长参考。

福建师范大学(FujianNormalUniversity),简称“福师大”,坐落于中国东南名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中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是福建省本科一批招生高校。

福建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普通文理科类提前批

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招生计划

福建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

考生问答

一、招生规模

问:学校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情况如何?

答:学校本部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为6050人,具体分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办学点地址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届时也将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

问:学校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面向哪些省份?

答:学校在福建、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贵州、新疆、西藏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具体的分省招生计划。

学校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另外,学校还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问:学校各省份录取批次有哪些?

答:学校普通文理专业在福建省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批次招生(其中,校本部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福清校区安排提前批、本科二批招生,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艺术类专业安排在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批A批,体育类专业安排福建省体育本科批。在海南、重庆、江西、山西、河南、山东、云南、天津、广西、甘肃、四川、河北等12个省份本科一批或部分专业在本科一批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在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3省份还有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为广大考生填报福建师范大学的专业志愿提供了最大的选择空间。

二、招生政策

问:学校2014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规则有哪些?

答: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在除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其他省份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第一专业志愿与其它专业志愿设5分级差,其它专业志愿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设2分级差,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配);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艺术体育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不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而采用专业志愿清调配原则。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规则,按学校相应的招生简章执行,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可参阅学校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问:往届生报考福建师范大学有无限制?

答: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同等对待应届生与往届生。

问:学校对考生外语选考语种有何限制?

答: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外语口试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中日合作办学项目2个专业以日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学校其他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问:学校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中有何特殊专业要求?

答:填报汉语言文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的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填报英语专业、翻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填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填报中日合作办学项目的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具体细则可参阅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问:学校对学生体检方面有哪些特别要求吗?

答:师范类各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60米以上、女生身高1.50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晰的考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教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填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普通话标准。旅游管理类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填报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除学校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志愿填报

问:有意愿报考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答:考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资讯中的相关信息直接按要求填报。希望有意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充分了解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的基本情况,选择符合自己特点、兴趣与爱好的学院专业在第一志愿填报;准确了解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招收考生类别及专业的有关招考要求,如招考类别、语种限制、单科成绩要求等;选择填报专业时可根据考生的特长和爱好,参考往年的录取分数线选报几个专业,正确估计自己的实力;填报的专业不宜都是“热门”专业,最好在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栏中填报“服从”,这样被录取的可能性较大。

问:学校近年来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情况如何?如何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答:近年来,学校突显百年文化底蕴,吸引更多更好的生源选报我校;学校重视优势专业,也重视新增专业建设,调整整合了有关专业资源,使各个专业更具竞争力;学校通过文理兼招、按类招生和师范与非师范并轨招生等措施,使得填报学校专业志愿的考生有更宽更广的选择空间。

学校2011、2012、2013年各招生专业生源的最低分数线情况已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今年具体专业录取情况要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及分数情况而定。在正式录取结束后,学校招生办公室会通过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为考生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问:学校研究生培养情况如何?

答: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还拥有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基本上每个本科专业都有相同或相近的硕士点、博士点作支撑,为广大本科学生提高学历层次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我校大力鼓励和支持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对品学兼优和有突出才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问:学校国家基地班专业招生情况如何?

答:学校拥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点、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地理学基地、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等4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具体专业有:经济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汉语言文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地理科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音乐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美术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体育教育(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根据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重创新人才的总体要求,以培养学生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并且具有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学生为目标,相当一部分学生毕业后继续进入研究生阶段深造学习。

问:学校哪些专业比较热门?特色专业是什么?

答: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汉语言文学、体育学、音乐学、美术学、英语、物理学、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学、历史学。

省级特色专业(9个):教育学、化学、电子信息工程、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生物科学、软件工程、光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汉语言文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物理学。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3个):体育教育(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经济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法学、历史学、光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音乐学、教育学。

问:学校有哪些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

答: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含培育)3个、省特色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26个。

国家重点学科(1个):中国现当代文学。

福建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含培育)(3个):海西资源利用与环境保育创新平台、工业微生物育种与发酵代谢调控技术创新平台、信息及能源新材料工程与技术创新平台(培育)。

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9个):中国语言文学、音乐与舞蹈学、光学工程、体育学、理论经济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美术学。

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26个):中国语言文学、地理学、生态学、光学工程、音乐与舞蹈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美术学、法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软件工程、政治学、工商管理。

问:学校2014年有新增专业吗?

答:2014年新增本科招生专业为物联网工程。

问:入学后学校允许转专业吗?政策如何?

答:学生取得学籍后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规程可参照学校发布的《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巩固“阳光工程”成果,做好学校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校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394),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公办,注册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仓山校区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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