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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

发布日期:2023/7/19 9:56:30 浏览: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的通知》,确定一批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名单

序号

专业大类

专业中类

牵头单位

1

电子与信息大类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

电子与信息大类

计算机类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3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

计算机类;机械设计制造类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4

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设计制造类

福建理工大学

5

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6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非金属材料类;土建施工类

黎明职业大学

7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电力技术类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8

交通运输大类

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9

财经商贸大类

电子商务类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10

财经商贸大类

经济贸易类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11

教育与体育大类

教育类

福建师范大学

12

教育与体育大类

教育类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3

旅游大类

旅游管理类

华侨大学

14

文化艺术大类

艺术设计类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15

农林牧渔大类

畜牧业类

龙岩学院

16

农林牧渔大类

林业类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17

农林牧渔大类

渔业类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18

医药卫生大类

护理类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9

医药卫生大类

医学技术类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0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食品类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通知》明确,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是我省职业院校教师发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担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任务的重要载体。基地建设要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接新标准更新知识技能、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等方面全面加强培训工作;要加强专业建设,组建高水平培训团队,深化校企合作,建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地成员单位在专业领域和培训工作中的特色优势,密切协同,形成合力;要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参与地方各级和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努力打造“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福建品牌”。

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基地的管理和指导,加大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资源条件保障、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选、推、建、用的主体责任。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强各级教师培训基地,优化和完善省级基地布局,为打造职业教育“良匠之师”提供有力支持。省教育厅将根据基地建设和培训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绩效评估和动态调整,并优先推荐绩效评估优秀的省级基地参评国家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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