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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师大附中2018年“空飞班”招生方案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4/16 19:22:0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8-04-16

福建省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福建师大附中

《关于报送2018年“空飞班”招生方案备案的请示》(闽空飞早培基地〔2018〕1号)悉。根据我厅《关于福建师大附属中学面向福州以外地区招收“空飞班”学员的通知》(闽教基〔2017〕8号)要求,经研究,同意你校提出的面向福州以外地区总招生计划数从50人减少至25人的申请,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认真对照闽教基〔2017〕8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2018年招生方案备案稿(附后),科学组织实施2018年“空飞班”招生工作。招生方案应及时对外发布,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二、落实面向福州以外地区总招生计划数减少至25人,具体为:南平、宁德各6人,三明4人,平潭3人,厦门2人,漳州、泉州、莆田、龙岩各1人。除设区市市区外,在每个县(市)招生数不得超过3人,确需调整的须经我厅和有关设区市同意。

三、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做好资格审核和综合素质、身心素质检测,严密测试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不得简单以学业水平测试替代综合素质测试,对不符空飞身心检测要求的不予录取,避免“掐尖”。

四、切实规范录取程序,及时报送拟录取的福州以外地区学生名单。我厅将函询设区市,确定同意录取名单后,再由你们公示录取结果、开放学生查询、主动联系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办理学籍接续等。未经省市两级审核确认的不得录取、公示。

今年秋季开学后,请及时报告本年度招生工作总结、最终注册学生名单及2018届“空飞班”毕业生高考录取情况。

附件:福建省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2018年招收预备班学员的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4月12日

附件

福建省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

2018年招收预备班学员的方案

2018年福建师大附中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以下简称空飞班)提前自主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计划

福建省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高一预备班2018年面向全省招收45名初中应届毕业生,并纳入各生源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福州以外地区除设区市市区外,在每个县(市)招生人数不超过3人;福州地区限收男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厦门

漳州

泉州

莆田

三明

南平

龙岩

宁德

平潭

福州

2

1

1

1

4

6

1

6

3

20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0日至27日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址为福建师大附中网站(网址:http://www。fjsdfz.org)。

(三)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

2.身心条件。身心健康,积极向上,中招体检合格。

3.学业条件。初中三年学业成绩优秀,学科发展均衡,综合素养较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

(四)材料要求

网络报名后,综合素质测试前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2018年福建省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高一预备班报名表》(报名系统上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锁定,自动生成报名表,自行打印后签字确认);

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各类表彰、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测试前由监考老师收齐后统一交到招生办。

三、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8年4月28日至5月2日。

2.审核方式:由福建省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组织复核,按照“择优通过”原则,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和身心素质检测的学生名单。学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审核结果,获准考资格的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组织测试

测试分综合素质测试和身心素质检测两个环节,通过后组织开展政审。

(一)综合素质测试

1.时间和地点:5月5日,在福建师大附中进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凭准考证参加“空飞班”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2.科目和分值: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门学科满分450分(具体分值为:数学150分,物理70分,化学30分,语文、英语各100分)。

3.科目安排:考试分上下午两个半场,具体安排为5月5日上午8:30-11:30,考查数学、物理、化学(合卷);下午2:00-4:00,考查语文、英语(合卷)。

4.考试形式: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评卷方式:采用网络阅卷系统阅卷登分。

(二)身心素质检测

1.检测时间:5月6日。

2.参加对象:所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学生。

3.组织形式:空军招飞局组织进行身心素质检测。

五、录取程序

1.实行政审:对同时通过综合素质测试、身心素质检测的学生,由省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福建师大附中组织政审。

2.计划管理:实际招生数可少于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招生计划不予突破,市际间不进行计划调剂。如需调整,须征得省教育厅和有关设区市同意。

3.确定拟录取名单:政审无异议的,由省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福建师大附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两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的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

4.录取公示:省教育厅根据招生计划控制数核定后,将拟录取的“空飞班”学生名单函告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无异议后,由福建师大附中商设区市中招办,办理纸质录取手续,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师生和家长监督,同步上传报名系统供考生查询。凡报名参加福建师大附中“空飞班”提前自主招生且被录取的学生,可不再报名参加中考,不再填报当地高中招生志愿,避免多头录取。

5.学籍接续:生源地教育局依据设区市中招办的录取花名册,及时通过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审核确认,方便福建师大附中完成电子学籍的异地录取和接续。

六、待遇与收费

空军预备班学员在学籍管理、国家课程设置、师资配置、教育教学管理、学杂费标准、毕业资格认定等方面,与福建师大普高统招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在空飞特色课程及师资保障上享受政策倾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免和补助。

空军预备班学员参加高考时与普高生享有同等权利,不限制填报任何批次、任何类别大学及任何专业。鼓励学生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及职业生涯规划,自愿填报空军航空大学、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北京大学飞行员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七、组织管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实施德、智、体、美综合评价与基本素质测评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做到方案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示,确保选拔预备班学员的优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招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温青(校长)、吴剑锋(书记)

副组长:阮云(副校长)

纪检:林伟群(副校长、校党委纪检委员)

成员:罗银先(副校长)、王焕蒲(校务委员)、李明哲(教务处主任)、林金昌(德育处主任)、蔡宣步(办公室主任)、林泳许(招生办主任)、吴步皇(招生办副主任)

八、监督管理

(一)成立纪检监察小组

组长:林伟群(副校长、校党委纪检委员)

组员:王焕蒲(校务委员)、王云慧(办公室副主任)

(二)制定工作纪律条例

1.空飞招生工作政策强、纪律严、要求高、任务重,必须强化纪律管理,确保过程公平公正、结果客观公正。

2.招生工作要责任到人、职责明确、程序清晰、公示及时准确、材料记录完整。

3.所有参与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方案,培训上岗。

4.全体教职员工不得干预、干扰空飞招生工作,不得开展考前有偿家教,不得接受家长礼物或宴请。

5.招飞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人员必须按文件和方案做好解释,不随意对外发布未确定的招生信息;不帮助与招飞工作无关人员查阅招生资料,不得接受家长礼物或宴请,不擅自携带有关工作秘密资料离开工作场所。

6.违反工作纪律的,先以违反校纪处理,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扣除奖金、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从事招飞工作相关人员从重处罚。属于违规舞弊行为的,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公布投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福建师大附中党委纪委:0591-83477339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福建师大附中(邮编:350007)

电话:0591-63187798、83609988(招生办)

0591-63187728、83472889(教务处)

网址:http://www。fjsdfz.org

本细则解释权归福建师大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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