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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召开2014年工作成效和2015年工作部署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7/1/1 14:31:39 浏览:

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发挥好政府质量考核和出口示范区建设两个平台作用,推动加快质量强省(市)建设,合力构建质量共治新格局。加快质检业务协作,深入开展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量文化建设。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推进质量首负责任制度,推动福建小型微型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发挥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系统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调动群众监督质量的积极性,推动全社会更加重视质量、抓好质量。

第二,筑牢底线,全力保障安全。一是坚决维护国门安全。持续推进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确保武夷山口岸通过质检总局口岸核心能力考核验收,确保辖区口岸通过质检总局口岸核心能力动态检查。确保福州机场、福州保税港区尽快通过国际卫生机场、港口验收。强化口岸检疫查验和传染病监测工作,特别是加强口岸埃博拉、人感染H7N9等疫情防控,确保口岸检疫可追溯、检疫人员零感染。加强口岸卫生监督和媒介监测、卫生处理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围绕提升口岸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完善口岸反恐怖防范责任制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健全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核生化涉恐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建设口岸生、化有害因子检测平台,增强技术支撑实力。二是坚决维护生态安全。完善高风险产品、重要风险因子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及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加强进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检疫工作,提高检疫犬应用成效,开展口岸“绿蕾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携带、邮寄进境种子种苗行为。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推进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争取质检总局授予辖区有关口岸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资质。深入开展生物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引导公众共同参与国门生物安全保障。三是坚决维护质量安全。优化进出境食品农产品“111”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进一步探索实施“源头管理、口岸验放”的进口台湾食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探索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进出口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加强过程监管,提升主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能力。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加强进口煤炭环保项目监管,对不合格的坚决退运;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消费品、汽车、铁矿、原油、危险化学品商品等重点敏感商品监管,提升安全、卫生、环保项目检出率;严格政府间协议检验工作,完善输非、输中东商品质量信息的采集和应用机制,严厉打击工业产品假冒伪劣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健全以执法打假为手段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以进口肉类等食品和输非、输中东产品为执法重点,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各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双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执法打假的公信力和震慑力。提升违法线索发掘能力,以生产经营不讲诚信、进出口逃避监管、假冒伪造和骗取检验检疫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打击重点,突出对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等新型经济活动中违法违规线索排查。

第三,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大局。一是全力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根据“认识要到位、措施要跟上、成效要明显”的要求,围绕“改革创新试验田、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面向‘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的新高地”的战略定位,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其他自贸试验区好的经验和做法,根据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调整情况完善试验项目,充实检验检疫创新政策。探索“放、管、治”有效衔接的监管模式,启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检验检疫创新发展科研专项”研究。制定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的实施方案或细则,做到既与质检总局步调一致、又突出对台特色,致力于打造质检创新制度的升级版,确保挂牌后检验检疫政策能迅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确保在自贸试验区评估时能交出满意答卷。二是大力推进“三互”合作。积极落实国务院《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与海关、边检、交通、海事等部门建立新常态下的紧密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快验快放。加强与福、厦海关沟通协调,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推出“三个一”“统一版”后尽快上线应用,支持更多企业享受通关便利。主动争取质检总局指导支持,与省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全力支持福建电子口岸改制和“单一窗口”建设,提前研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检验检疫监管流程。探索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支持辖区口岸完善开放布局,统筹考虑检验检疫设施建设,推进口岸资源共享。三是聚力提升通关便利水平。主动呼应省政府关切,结合质检总局区域质检一体化、质检业务互联互通有关部署,争取质检总局支持、加强与厦门检验检疫局协作,通过“前推后移”,最大限度减少通关现场执法内容,推进全省“通报通放”,推进实现全省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加快相关信息化系统研发,尽快实现报检单证电子化管理、检验检疫流程电子化管理和移动查验。推进原产地证签证管理改革,推进两岸检验检疫电子证书信息互换和互查,提高专业审单规范性和工作效率。四是着力促进外贸稳定发展。顺应福建经济大局和外贸发展需求,研究制定服务外贸发展新措施,认真落实福建局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向质检总局、地方政府争取支持,主动跟进、帮扶原中央苏区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实现全面振兴。跟进辖区跨境电商发展,适时出台进口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范,适度放宽准入要求和检验,推进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管理平台研发。积极支持陆地港做强做大。五是努力深化改革探索。充分发挥福建自贸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两区叠加”效应,大胆想、大胆闯、大胆试,努力在“三互”、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转变、区域通关一体化、企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创造性地提出、实践并形成一批叫得响、可复制、可推广、有效管用的经验措施。积极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按照质检总局统一部署,除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能取消的取消,能下放的下放。结合依法治检、事业单位改革、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工作实际,加强检验检疫政策基础研究。

第四,先行先试,促进闽台融合。一是服务平潭开放开发。围绕总书记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是全国独创,要继续探索”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质检总局进一步支持平潭开发开放的20条意见等措施,尽快取得明显成效。继续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突出对台特色,借鉴香港、新加坡自由港先进经验,围绕“简政放权、制度创新、通关便利化”,研究创新促进平潭自由港建设的政策措施,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积极探索形成平潭独有的最灵活、最便捷、最宽松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把平潭打造成创新多、特色显、监管好的对台主通道,促进平潭开发开放和两岸共同家园建设。筹建“海峡两岸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充分发挥平潭对台优势和信息辐射作用。二是促进闽台交流合作。加强对台工作基础研究,加强涉台检验检疫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示范引领,丰富“福建样本”的内涵。深化台湾认证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采信、闽台检验检疫数据交换中心试点应用,推动早日实现“一张证书、两岸互认”。推动闽台两岸检验检疫技术交流合作,与台湾有关部门共同探索基于疫情信息通报机制下的港对港卫生检疫协作制度。特事特办、个案服务海交会、海峡论坛、台湾商品交易会等涉台展会活动。三是加快海西隔检中心建设。完成优先项目检疫处理区的主体工程建设,启动进境苗木业务,并以此为平台向质检总局申请进境植物种苗、带土苗木(景观树)、水果等指(特)定口岸资质,推进两岸农业产业和技术人才交流。启动进境大宗活动物隔离场、进境植物隔离检疫温室温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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