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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省级复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4 8:43:50 浏览: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和《关于印发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组委〔2016〕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以“弘扬工匠精神,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省级复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高职附属的中专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专部。

二、赛项及内容要求

本届活动共包括4类。

(一)征文演讲类

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可任选其一。一是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抒发对党、国家和民族的热爱之情,感悟成长经历中的正能量,表达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思考和行动。二是深刻理解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表达学生在践行工匠精神过程中的行动、收获和感悟。

要求:各学校可围绕上述两方面内容开展征文和征文演讲活动,择优推荐给省级活动组织机构。作品报送分为两类:一类是只报送征文稿;另一类是同时报送演讲稿和演讲视频,撰稿和演讲必须为同一个人。

征文、演讲稿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视频要求内容清晰流畅,演讲者表达流利,仪表得体;演讲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200M,时间为6-8分钟。

(二)职业规划类

内容:结合学生所学专业进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成长信心、强化职业意识,培养职业素养,及早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可撰写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创新设计等。

要求:

1.职业生涯设计应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以自身职业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制订具体计划和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字数不超过3000字,提交电子文本。

2.创业计划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市场分析能力。要求与实际联系紧密,可操作性强,数据科学、准确,字数不超过3000字,提交电子文本。

3.创新设计项目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鼓励学生展示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科技发明制作或实验。创新设计方案提交电子文本,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附送作品实物。作品体积一般不超过0.5m×0.5m×0.5m,重量不超过2.5kg。超过以上规格的,将作品拍摄成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作品说明)刻成光盘寄送。

(三)摄影视频类

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可任选其一。一是围绕“师徒情”和“职场人”,表现师生、师徒之间在校园文化生活、实训实习等场景中的真情画面,聚焦职场风采。二是展现学生在志愿服务、校园学习生活、企业实践等过程中的成长足迹,反映当代中职学生阳光自信、乐观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正能量。

可选择参加摄影或视频项目之一,也可同时参加两类项目。

要求:摄影类作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作品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

视频类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紧扣主题进行人物刻画、故事演绎、情景再现。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才艺展演类

内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人文道德素养。鼓励学生多角度展示自身艺术修养、文体特长、兴趣爱好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中,不断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道德素养。

要求:才艺展演类作品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舞台作品包括歌舞、器乐、曲艺、朗诵、武术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非舞台作品包括书画、手工艺品等,非舞台作品需提交作品实物,要求:长、宽、高均不超过1m(字画作品不限尺寸),重量不超过2.5kg。超过以上规格的,将作品拍摄成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作品说明)刻成光盘寄送。所有非舞台作品均需附创作过程视频,连同实物作品或作品光盘一同寄送。

三、竞赛形式

经参赛学校初赛选拔出来的作品参加省级复赛,经省级复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决赛。省级复赛组委会将评出我省优秀学生奖(每项比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指导教师奖,对组织工作出色(参与面广泛、获奖面高)的学校颁发组织工作奖。

四、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福建教育学院、省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省级复赛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任:王建南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福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副主任:叶杨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委员:陈晓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罗强省教育厅职成处调研员

杨运齐省职教中心主任

戴八一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副处长

五、材料报送

1.工作总结。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提交一份省级复赛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一份2500字的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各地各校开展竞赛活动的总体情况,含参加初赛、复赛的学校数、学生数、作品数等情况;竞赛活动的做法及经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工作建议等。

2.作品数据库。各地各校根据参加省级竞赛的类别和赛项,按要求分别建立“参与复赛作品数据库”(见附件2)。对数据库中各Excel表中的学校名称等要进行认真核对,必须完全一致。因校名等不一致影响学校获奖,本组委会概不负责。

3.复赛作品。才艺展示类中非舞台部分的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及职业规划类中的创新设计作品实物需报送一份作品原件(书法、绘画等作品不用装裱),原件附上复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附件3)。其他作品、案例(包括文字和视频)、作品数据库、活动总结全部通过邮件方式报送电子版。每份电子作品应以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学校、指导教师命名。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每份作品的作者人数要求如下:征文演讲类、摄影类项目的作者1人;职业规划类项目的作者不超过2人,其中职业生涯设计的作者为1人;视频类项目的作者不超过6人;才艺展演类项目的舞台作品不限制人数(获奖证书最多署名8人),非舞台作品不超过4人。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4.报送方式。除省级复赛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工作总结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报送外,其余参赛作品、材料均由参赛学校按文件规定直接报送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报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以收到邮件的显示时间和当地邮戳为准)。电子材料发至:fjdeyu006@126。com;实物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行政楼203室),邮编:350025,联系人:吴茂森、蒋德鸿,联系电话:0591-83791307。

六、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把它作为贯彻落实我省六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措施,与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同等对待,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所属中职学校,以多种形式组织、发动、支持学校积极参加此项赛事,并在组织发动、数据统计、作品评选和报送等环节把好关。

2.加大宣传。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受教育面,将竞赛活动与德育课程教学结合起来,将竞赛内容与学校年度德育工作计划、学校社团活动、主题班会活动等结合起来,通过活动的过程达到育人效果,增强德育的针对性。

3.确保质量。各初赛组织单位要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推荐出优秀的作品逐级参赛。

4.总结提升。初赛学校应及时做好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工作,把活动的总结作为德育工作全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竞赛活动的全过程育人效果。

全省复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作者,作品的处理权归省中职文明风赛竞赛组织委员会。所有赛项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之后。有关复赛不明事宜可向复赛组委会咨询,联系人:省教育厅思政处宁莹莹老师,电话:0591-87800329。为方便沟通联系,省级复赛组委会建立了福建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群,请参赛学校总联系人主动实名加入该群,群号:242157074。

附件:

1.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省级复赛开展情况统计表

2.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省级复赛作品数据库

3.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省级复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21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省级复赛的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陈国龙、福建省教育厅邮编、复赛 举办、校园好声音复赛开赛、成都复赛、大学生创业复赛、复赛 选手 表现、中文自修复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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