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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10/30 8:26: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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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2010年4月2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整,法人代表郑瑞亮先生,经营范围:市际班车客运、县际(旅游)包车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

14、厦门佰翔手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翔电商”),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韩涛先生,经营范围为: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果品批发;蔬菜批发;肉、禽、蛋批发;水产品批发;调味品批发(不包括盐的批发);保健食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烟草制品批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其他散装食品批发;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其他综合零售;粮油零售;糕点、面包零售;保健食品零售;酒、饮料及茶叶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其他文化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果品零售;蔬菜零售;肉、禽、蛋零售;水产品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钟表、眼镜零售;箱、包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弩);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乐器零售;照相器材零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家具零售;卫生洁具零售;互联网销售;市场调查;市场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企业管理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

15、元翔(武夷山)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山机场”,由原“武夷山机场有限公司”更名),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711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昕先生,经营范围为:航空机场,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导航;航空配餐、食品加工、餐饮;旅客服务及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服务,航空客货运输及代理业务,航空汽车运输服务;商业批发零售,场地经营,宾馆(限分支机构使用),广告,仓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16、福建海峡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传媒”)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齐冰,经营范围为: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期刊出版;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知识产权服务(不含专利事务);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17、厦门佰翔空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翔空厨”)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1211万元,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18万,占注册资本的51%;香港厦门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出资593万,占注册资本的49%,法定代表人为梁志刚,经营范围为:从事航空配餐、各式餐饮、旅游食品的生产及相关产品的物流配送,并经营中西餐厅、咖啡厅、快餐店、饼店及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饮料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18、福建空港快线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快线”)成立于2001年8月27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20万元,占51%股权,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出资980万元,占49%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郑瑞亮,经营范围为: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客车维修;客运站经营;广告设备租赁;自有房产租赁。

19、厦门佰翔洗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翔洗涤”)成立于2011年5月26日,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丁勇,经营范围为:1、提供洗涤服务;2、酒店用品租赁;3、自有厂房租赁;4、批发销售洗涤清洁剂;5、洗涤技术咨询;6、洗涤设备的销售、安装和维修。

20、福建佰翔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翔茶业”)成立于2015年08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海燕,经营范围为:1、茶及其他饮料制作;2、精致茶加工;3、酒、饮料及茶业批发和零售;4、预包装食品零售;5、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6、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经营的项目)。

21、元翔国际航空港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翔集团”)成立于2012年01月29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斌,经营范围为:1、航空信息咨询服务;2、物业服务;3、商业管理咨询;4、航空港开发与建设。

22、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航凯亚”)成立于2001年9月14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20万元,占51%股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出资570万元,占28.5%,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10万元,占20.5%。法定代表人许世清,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工程项目的承包;民航网络开发与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硬件、外设、网络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租赁以及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支持;开发与民航计算机系统相关的软件产品,代购代销软、硬件产品。

23、福建兆翔机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建设”)成立于2015年8月2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杨卫明先生,主要经营:1、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2、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3、物业管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翔业集团:控股股东

2、万翔现代: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3、兆翔花卉: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4、兆翔物业: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5、兆翔置业: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6、万翔网商: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7、经发机电: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8、福州空港: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9、兆翔广告: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0、佰翔酒店集团: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1、兆翔科技: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2、龙岩机场: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3、厦门快线: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4、佰翔电商: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5、武夷山机场: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6、海峡传媒: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7、佰翔空厨: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8、福建快线: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9、佰翔洗涤: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0、福建佰翔茶业: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1、元翔集团: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2、民航凯亚:联营单位

23、机场建设:联营单位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情况和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他们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执行政府指令性价格;

2、没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3、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4、对物资设备采购等偶然发生的服务,按照实际发生的中标价格计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政府指导价格、公开市场价格和招标价格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租赁土地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使得公司管理更加专业化,更加专注于保障航空生产运行,使公司可以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及提升服务品质,同时减少公司设备、人工成本等支出。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政府指导价格、公开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销售材料及商品、提供劳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关联交易属于在厦门机场范畴从事航空等经营业务所必须发生的交易,交易价格为公开市场价格,同时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作价原则和标准都遵循民航总局关于民用机场收费标准文件、批文、行业收费标准和市场公开定价原则,作价公平合理、运作符合常规,不损害公司和关联交易方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均未产生重大影响。

(六)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11名董事中,在翔业集团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斌先生、王倜傥先生、钱进群先生、刘晓明先生、郑进女士需回避表决,董事孙长力先生、刘范畴先生和独立董事曾招文先生、赵鸿铎先生、吴超鹏先生、郑学实先生参与表决。

2、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需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方可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曾招文先生、赵鸿铎先生、吴超鹏先生、郑学实先生参与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比较合理的。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签署情况

1、本公司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租赁合同-含南区道路、绿地、飞行区、配套用地、房屋》,租入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南区道路、绿地、飞行区、配套用地、房屋等土地及构筑物(建筑物)使用权,合同总金额为7869.28万元,T4候机楼西侧站前道路、T4候机楼东侧站前道路、T4到达层前站前道路、T4站坪及滑行道、T4次降下滑台、消防救援中心(二期)等项目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除上述资产外其余资产项目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限满后,根据当时市场价格等因素,本着公平互惠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租金水平。

具体信息如下:

1)南区道路:

南区道路租赁区域含含翔云一路(包括原一路、园林广场新一路、工行前道路)、翔云二路、翔云三路、翔远一路(包括延伸段)、翔远二路(包括延伸段)、翔远三路(包括延伸段)、翔远四路、金尚路进场段、信达福特后门前延伸段、T3贵宾室前道路、安检驻地前道路、1#停车场前道路、国内货站区东侧道路、T4候机楼西侧站前道路、T4候机楼东侧站前道路、T4到达层前站前道路。合同金额为245.67万元,其中T4候机楼西侧站前道路、T4候机楼东侧站前道路、T4到达层前站前道路合同金额为185.31万元,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其余区域合同金额为60.37万元,期限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绿地土地:

绿地土地租赁区域含翔远三路延伸段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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