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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微波消解仪及超高压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3/16 11:06:45 浏览: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微波消解仪及超高压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0624-12160681

2.货物需求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1-1

微波消解仪(配套消解罐)

1台

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阳路1号)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投标人可以报最短的交货期)

1-2

超高压微波消解仪

1台

注: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本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且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3.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请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3若投标人非投标设备制造商,则应提供由投标设备制造商或其在中国的总代理(或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向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招标大厦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2年10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一楼大厅(招标代理将于当日8:00时开始接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10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当天在大厦一楼大厅告知具体的会议室)公开开标。

8.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592-5831145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25265

传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吴勇洛、黄发宪、林晓日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帐号:100012691890010001

说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0591-87552404)。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传真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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