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从学校岗位调配。
2.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校认定后,享受学校规定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366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22869963黄老师
E-mail:rsc@fjwzy.edu。cn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学校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2286996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