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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公布!

发布日期:2023/7/10 9:21:37 浏览:

学校概况

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计划(A类)立项建设单位、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级文明校园称号、福建省级平安校园。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首批注册的护士学校之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

主要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卫生管理类技术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2021年6月,成功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计划(A类)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1698人,覆盖医学及医药相关专业,形成了医、药、护、技、管5个专业群,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

2023年招生计划

2022年录取分数线

环境宜人设施齐全

学校坐落于福州市闽侯县,学院环境优美,享有“福州市最美单位庭院”之称。学校现有校内实训基地12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个、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基地7个、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群实训基地3个、福建省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个。校外实践基地157个,其中附属医院4个,教学医院38个。

校园生活全面发展

学校紧紧围绕校园人文培养工作,主动贴近青年学生实际。高度重视思想和价值观的培育,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育教育各方面、各环节,致力打造“社团游园会”、“社团嘉年华”等校园品牌活动,以活动为载体繁荣校园文化。学校成立集雅轩书画协会、舞韵舞蹈协会、街舞社、吉他社、麦克风俱乐部等37个学生社团。社团建设充分彰显健康办学特色,全方位、分层次促进学生身体、心理、思维、精神健康发展。每年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100余场,营造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的良好氛围。

专业齐全优势突出

学校2023年招生专业29个,覆盖医学及医药相关专业,形成了医、药、护、技管5个专业群、4个专业列入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专业群列入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6个专业列入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4个专业列入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个专业列入省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1个专业获批全国首批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4个专业群获批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4个专业获批省教育厅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6个专业获批省教育厅“二元制”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15个“1 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项目。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学校是承担福建省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唯一一所高职院校,成立了校企合作理事会,牵头组建福建健康服务职业教育集团并获评福建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与行业部门、龙头医院、知名企业联合办学,举办校院(企)合作班、现代学徒制班17个,获批福建省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3项。

人才兴校师资雄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共188人,占36.93;硕士及以上学位共367人,占72.1;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289人,占74.48。现有多个省级教学团队,多名省级教学名师,多人入选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质量立校成果丰硕

在2018年至2022年间,学校在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连获佳绩,共荣获国家级奖励8项,省部级奖励69项。

奖助完善助力成才

学校已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学校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返乡路费补贴、困难慰问补助、实习生住宿补贴、毕业生求职补贴等完善和规范的资助体系。

升学途径和渠道

1.专科学生入学大三学年,可参加福建省全日制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进入本科院校学习,顺利毕业可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取得专科毕业证后还可参加福建省成人高考,考试通过后参加非全日制本科学习,也可通过网络教育或者社会自考等途径进行学历提升。目前我校与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联合开展专本衔接、函授、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升本合作办学。

专业收费标准

学费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出台的各项收费文件制度(闽价费[2012]356号、闽价费[2018]190号等)执行,医学类专业6600元/生.学年,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依据文件(闽价费〔2012〕567号)根据学生实际入住情况收取。学费、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学校转专业规定

根据《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修订)》(闽卫院教〔2021〕98号)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体育类专业学生原则上不予转专业。符合文件规定者,经审定后方可转专业。

志愿填报

面向全体考生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9日8:00至4月20日18:00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23日8:00至18:00填报。

招生咨询热线:

0591-22869955.22869956

招生网:

http://www。fjwzy。cn/z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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