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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11/4 13:56: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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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11-0401:21:00来源:(北京)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农实业”)的发来的通过“兴证资管阿尔法2015161_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圣农实业


二、本次增持目的


1、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号)的精神,实施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所涉增持事项,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


2、自2012年以来,我国的白羽肉鸡行业连续经历了多种不利因素冲击,与此同时,行业也经历了近4年的洗牌。白羽肉鸡产业联盟也对我国祖代鸡的引种量进行了控制,2014、2015年的祖代白羽肉鸡的引种量已连续两年大幅下滑,根据白羽肉鸡的生长周期及过往的行业发展规律,公司判断目前国内白羽肉鸡行业正处于周期反转的底部。


3、另外,近年来公司继续深化内部经营管理体系改革已逐见成效,加之原料采购价格的持续下降,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业绩较前两季度已明显改善,预计未来有望继续改善。


三、本次增持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圣农实业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圣农实业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


3、公司将继续关注圣农实业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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