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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福建省“学习圆梦”素质提升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5 8:06:4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2-19

各设区市教育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总工会,有关本科院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新时代福建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从今年起决定组织实施福建省“学习圆梦”素质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福建省“学习圆梦”素质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学历与培训并重的农民、农民工和职工继续教育制度,推动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贯通,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着力培养新时代高技能人才,为我省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每年计划招收12000名高素质农民(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农民工和职工参加中专及以上学历教育;每年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农民工和职工120000人次。

二、实施内容

(一)推进学历提升教育

1.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每年选送一批在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以及乡村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到相关涉农大中专院校接受非全日制中等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福建农林大学开展本科学历继续教育试点,每年计划招收学员不少于300名;专科学历继续教育每年计划招收学员2000名;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计划招生数由各有关学校按需申报确定。

2.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计划。通过工会推荐和学生自主报名相结合的形式,对有学历提升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提供相应的学历继续教育通道,采用线上学习、线下面授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升农民工学历层次、技术技能及文化素质。到2027年,计划每年招收7000名学员(招生计划须报省教育厅审定后执行),由福建开放大学采用开放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形式培养。推动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符合当地需要的产业工人学历提升工作,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产业工人需求,提升当地产业工人学历层次和技能素质。

3.实施专项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依托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采取开放教育的学习形式,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计划每年招收学员2000名以上。开设劳模(工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本科、专科专班,每年由省总工会遴选符合条件的劳模(工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采取开放教育学习形式,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

(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1.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聚焦我省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人才需求,依托涉农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农广校以及开放大学等主阵地,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着眼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强化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相衔接,重点抓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10万人次。

2.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发挥高校和职业院校资源优势,依托相关培训参与单位,以就业创业为导向,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为培训单位和培训对象提供服务;利用省总工会“八闽工匠学堂”、福建开放大学“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为各培训参与单位、学员提供支持服务;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和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遴选建设实训基地,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农民工和职工2万人次。

(三)探索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贯通机制

1.搭建终身教育学分互认转换平台。充分发挥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作用,建立农民、农民工和职工学分银行个人帐号和终身学习档案;制定“书证融通”转换规则,对学员已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培训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实践(实习)经历等非学历教育成果进行认定,并转换为学历教育学分,推动院校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实现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畅通学习、就业与职业发展路径。

2.开展“书证融通”试点工作。在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指导下,从福建开放大学选择部分涉农专业,与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联合开展“书证融通”试点工作,建立学历教育专业课程与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的关联机制,制定课程、证书、学习经历相互融通的学历教育专业规则,对非学历教育成果进行认定和转换,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贯通,实现学历教育、技能培训“1 12”的良好效果,提升人才培养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建立全省“学习圆梦”素质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学习圆梦”素质提升行动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各级教育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组织要分工协作,加强指导,根据本区域产业发展和农民的需求,做好学历教育招生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各有关院校要按照本科、专科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的要求和条件,把好学员资格审核关,认真做好学生录取、学籍注册、档案管理等工作;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学员日常教学与考勤管理;要大胆创新培育机制,将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紧密结合,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贯通。

(二)落实经费保障。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经费补助对象和标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2〕23号)执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由福建开放大学对特定涉农专业减免三分之一学费。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计划由省教育厅和省总工会平均分担补助经费,相关规定和补助标准继续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印发的《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闽教职成〔2019〕9号)执行。劳模(工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本科、专科专班学历提升计划由省总工会承担培养经费。各有关院校要按照学历继续教育和各培训专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做到谁用款谁负责,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凝练“学习圆梦”素质提升行动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组织开展名师名课、先进典型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各具特色的新模式和好典型。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习圆梦”素质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总工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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