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福建省首例状告气象局的行政处罚案在漳州审理 百度盗版案开庭审理、曾成杰案审理过程、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福建首例换脸手术成功。
东南网漳州11月5日讯(本网记者苏益纯通讯员蔡伟中彭满荣)2016年11月3日,福建省首例状告气象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在芗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福建信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漳州市气象局的双方当事人和行政部门的领导均出庭参加诉讼活动。
2016年3月30日,原告福建信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接受案外人福建省长庆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并于2016年4月5日出具《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报告》。由于被告福建省漳州市气象局认为原告未取得防雷检测资质从事防雷检测经营活动,违反了防雷管理秩序,于2016年7月21日作出(漳)气(处)罚字[201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如下: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由于原告认为上述处罚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有关规定,程序不合法,擅自增设处罚种类,并且对原告的处罚过重为由,起诉状告漳州市气象局,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被告作出的(漳)气(处)罚字[201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应诉,答辩认为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此案仍在审理中,择日宣判。
《福建省首例状告气象局的行政处罚案在漳州审理》相关参考资料:
福建省漳州市建筑、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福建省漳州建筑、福建省漳州市、福建省漳州市新闻、福建省漳州市天气、福建省漳州市动物园、福建省漳州教学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