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福建 > 百姓生活 > 正文

福建省林业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护松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4/3/21 11:18:1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4-03-20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会导致部分功能失效。建议使用IE9.0版本以上的浏览器。

关闭

福建省林业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护松专项行动

2024-03-20

来源:生物灾害防控中心

【字体:】

到:

福建省林业局、省公安厅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护松2024”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

通过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疫木捡拾和违规调运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非法采伐、加工、经营,运输松材线虫病疫木的利益链,消除疫情传播隐患,推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疫木清缴行动。各地要充分发挥“林长+警长”工作机制作用,林业、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逐镇、逐村进行居民房前屋后排查,对发现的疫木或松薪材全部清缴,集中销毁,确保收缴疫木销毁率达100。对拒不配合的,按照《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依法查处。二是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行动。林业部门负责深入松材线虫病除治山场、木材加工企业、木材交易市场及其他涉木企业、涉木市场等开展检疫检查;主动发现和收集跨区域违法案件线索,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确保立案查处率达100。对疑似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侦办;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要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公安机关接到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要主动及时跟进,深入摸排线索,推动案件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办。三是建立常态化报告制度。市、县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做好检疫案件及线索的常态化上报工作,建立统计台账。发现涉及刑事或省际间检疫案件及线索,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林草植物检疫案件及线索报告单》、佐证材料报送至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邮箱。对案情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及线索,福建省林业局将会同省公安厅进行跟踪指导。

关闭

个人信息请提出您的建议意见,我们会尽快处理解决,感谢您的支持。

最新百姓生活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中国就业培训04-03

    来源时间为:2024-3-21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现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开展“贷你创业”助力行动的通知》(以下简……

  • 涉强制购买保险等福建龙岩4家农村信用社被罚04-03

    来源时间为:2023-06-14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中国消费者报》官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搜索当前位置:涉强制购买保险……

  • 二手车出口的主要环节有哪些?03-29

    二手车出口包括收车、交易、转移登记、整备、检测、出口、注销、售后服务等环节。其中在检测环节,拟出口二手车需按照“一车一检”的方式,委托具备机动车安全检验CMA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