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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2022年法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9 9:02:0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1-30

2022年,我中心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省厅《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部署,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我中心法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纳入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干部晋升等必学内容。一是继续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十余场次,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二是坚持党建引领,依托工青妇和党支部等各类活动,通过读原著、诵经典、学原文、看视频、聊感受等多样化形式丰富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深、悟透。

二、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

(一)(一)加强和改进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将责任关口前置,切实把好法制关。组织法律顾问对中心起草的指导性文件、经济合同、行政处罚案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实现件件有参与,件件有审核,件件有结果,充分发挥法律智囊团和助手作用,强化审查效果,防范法律风险。截至目前,2022年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的文件共计103件次,其中经济合同80件次,指导性文件2件次,行政处罚案件8件次,原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13件次。

(二)(二)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结合日常工作,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2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三)(三)不断完善我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法规体系

加强党对交通质安立法的工作领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法规的前瞻性、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配合完成《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行政处罚条款适用情况的征集工作。二是积极关注部、省交通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情况,配合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等多部法规以及《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等省级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集工作,反馈意见近百条。三是按照省厅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计划,做好我中心起草的2件规范性文件修订和废止的衔接工作。四是配合交通运输部做好行业指导,完成全国《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安全生产落后工艺、设备、材料目录》(第二批)初稿的编制工作。

(四)(四)巩固深化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等相关要求。一是继续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改。积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2期次,印发评查通报,聚焦案卷查摆问题,及时总结执法经验。二是优化执法方式。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执法领域推广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扎实推进说理式执法。三是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坚持数字赋能,全面应用“智慧质监”系统建设,在监督手续办理、现场监督检查、竣(交)工验收、行政处罚、监督数据统计等方面实行网上登记制,建立质监数据资源库;配合省厅做好厅综合执法系统-质安执法系统模块的开发工作,推动我省交通质安执法信息归集共享,以执法信息化促执法规范化。四是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向全体党员干部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书籍共计60余册;组织人员参加《民法典》线上知识测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线上知识竞赛活动,答题人数累计达1489人次。五是深化正风防腐“三不”建设,持续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廉政巡访,规范执法人员权力施行,2022年共走访在建公路水运工程7项次,发放并收回《巡访调查表》《现场工作调查表》《行政执法情况满意度调查问卷》158份。2022年无执法人员被投诉情况。

三、深化“放”、优化“管”、实化“服”,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许可”(公路工程乙级、水运工程乙级、水运工程机电专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二是优化监理资质审批事项,取消3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依据监督检查计划,严格企业资质许可事后监管机制,及时组织企业承诺事项的现场核查工作,不定期开展监理企业、试验检测机构人员资质的动态核查,确保职称、“三险”缴纳情况、合同等基础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持续营造健康有序的交通建设市场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共抽查监理企业11家次、试验检测机构23家次。

四、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一)加强行业普法工作

贯彻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依据中心“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做好2022年度交通质安行业普法工作。一是继续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12.4”宪法日等普法宣传主题日为契机,深入工地一线向从业人员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利用门户网站“交通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前往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现场,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日活动;召开《民法典时代下的行政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等数场普法专题讲座。截至目前,普法活动共接待咨询400多人次,解答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相关问题6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册。二是强化执法指导,修订《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配合省厅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操作指南(第一版)》分篇2起工程建设类法治宣传教育案例的编制工作;完成《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释义》和《2021年福建省交通建质量安全监督文件汇编》的出版编印工作,面向全省发放书籍累计3000余册。三是依托质安专业技术团队,通过线上线下教学方式,结合工程建设技术讲座,向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做好法规宣贯。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讲座13场次,参训人员达6000人次。四是依托2022年“平安工地”青年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志愿帮扶等活动,开展《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专题宣贯共计5场次,宣贯人员达近千人。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坚持寓服务于执法,把普法工作融入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业指导全过程,以案释法。

(二)统筹开展法治培训工作

坚持党建引领,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纳入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范畴,印发了中心《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2年法制工作要点》,并制定了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统筹做好法治培训。一是继续把法治教育作为2022年中心办公会、处务会、支部学习会、系统培训会的必训内容。二是开办2022年全省交通质安系统综合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共计120人次,有效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派员参加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有效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四是组织中心10名未持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基础考试,通过率达100。截至目前,中心持有行政执法证(部证或行政执法资格证)持证率达89.7。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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