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10-27
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80收取,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帐号:6735813996100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FYZB[DY]2020014-3包3:1548元
收取对象:成交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