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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及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9/2/25 16:18:0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8-11-08

原标题: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及听证告知公告

经我厅立案调查,福建省明日职业培训学校等14家社会组织连续二年以上未到我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年度检查或年检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我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保存的社会组织年检资料和其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为证。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我厅拟对上述福建省明日职业培训学校等1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民政部令第4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上述福建省明日职业培训学校等14家社会组织可在本公告刊登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提交书面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权申请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权利。

二、本公告刊登60日送达期满后,福建省明日职业培训学校等14家社会组织未提交书面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也未申请举行听证的,我厅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

福建省民政厅2014年11月26日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及听证告知公告社会组织名单

1.福建省明日职业培训学校2.福建省鹭江职业培训学校3.福建省友信职业培训学校4.福建省海伦职业培训学校5.福建省联合职业培训学校6.福建省兰德职业培训学校7.福建省方舟职业培训学校

8.福建省海西公共关系职业培训学校9.福建省博源经贸发展服务中心

10.福建省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研究会11.福建省果品协会

12.福建省南南合作促进会13.福建省糖业协会

14.福建省建材工业会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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