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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7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1 10:54:0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7-09-06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费〔2013〕4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的办学实际,经研究,制定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7年新增的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新增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70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有效期4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费〔2013〕41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并自觉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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