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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州)公开招聘教师方案(二)

发布日期:2016/11/21 20:45:39 浏览: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系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一线教学工作需要。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及其他要求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师

专业不限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下同)。

2、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省教育厅(网址:)和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网址:)网站发布;招聘环节工作安排在福建省教育厅和我校网站上公布,请及时查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19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信息汇总表》发送电子邮箱120141573@qq。com。

(2)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请邮寄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3)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收取考务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

(4)报名和邮寄地址:福州鼓楼区江厝路黄埔19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编350012。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591-87721724。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达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

《2013年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州)公开招聘教师方案(二)》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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