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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四项协同落实便民办税漳州深化国地税合作

发布日期:2016/3/26 17:53:21 浏览:

3月21日,记者了解到,漳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四项协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多方共赢。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协同开展税务登记,以工商、国地税登记平台,联合工商、质监、国税三部门,扎实推进“一照一码”注册登记改革,共享登记、变更和注销登记信息。自2015年7月以来共办理税务登记1398份。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协同开展定额核定工作,制定各县、区局国地税联合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国地税个体定额联席会,开展联合评税定额数据比对。2015年共评定纳税户1.17万户。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协同委托代征税款,对临时到国税窗口代开发票的纳税人,代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对个别地方的特色行业(如石板材加工)管征,统一委托当地财政部门征收税费。

此外,漳州国、地税协同采集涉税信息,由地税促成政府出台推广第三方涉税信息监控平台的文件,由财政、国税、地税三家共同牵头进行涉税信息采集应用。截至目前已试点收集18个政府部门60类涉税数据1.6万条次,发现疑点户数103户,入库税费188万元。

据悉,国税局、地税局虽然征收范围各不相同,但工作性质基本相同,服务对象大体一致,征管基础信息和办税具体流程具有同质性。推行国税局与地税局协同合作,使税务工作标准更加统一,流程更加规范,是税务机关转变职能、落实便民办税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记者张晗通讯员林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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