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福建 > 下设服务 > 正文

关于拟确定为第三届省名中医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3/22 9:19:5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3-15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名中医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闽卫中医〔2022〕112号)精神,经专家评审和省名中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确定30位同志为福建省名中医。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23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健委中医处)提出,时间以寄发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内容和事实依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注明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卫健委中医处钱新春、林颖欣

联系电话:0591-87824293、87821363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

邮政编码:350003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最新下设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