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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新规执行落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3/17 9:38:1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3-12

省广播电视局,各设区市语委,有关高校:

自2021年11月以来,教育部、国家语委相继发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申请复核暂行办法》《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管理办法》《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等一系列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新的政策规定,为加快新规在我省的全面贯彻实施,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快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升级改造。新规明确要求用于测试的计算机应安装全国统一的测试系统,并配备话筒、耳机、摄像头等必要的设施设备。自即日起,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暂停安排新的测试任务,不再接收新的测试报名申请,3月底前完成已报名的测试任务。任务结束后,即刻转入测试系统升级改造程序。3月份没安排测试任务的站点应即时与测试系统运维公司取得联系(联系人:陈先生159****0807),尽早安排系统升级改造事宜,各站点系统升级完成后向省语委办报备(联系人:景老师0591-87091318)。升级改造费用由各测试站点的主管单位负责协调解决。4月1日起,未升级改造完成的站点不得组织开展测试业务。今后测试站不得组织到不满足新规要求的测试点开展“有证类”的“送测下乡”测试服务。确需开展“送测下乡”测试服务的,测试站应至少提前3个月向省语委办报备,在省语委办组织专家对场地设施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合格、取得“备用测试点”资格后方可开展测试服务。

二、加强新规的学习与宣传。3月1日,我省各测试站的业务骨干参加了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的新规程宣传解读示范培训,在此基础上,各站点还应自行组织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全面、系统、原原本本地学习已经印发和即将印发的所有新规定、新规程、新办法,使每一位开展测试工作人员对政策规定及相关要求熟记于心、执之有据。省语委办也将于3月中下旬组织一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专题培训。

三、做好新旧规调整过渡期间服务保障工作。各站点升级系统后,应组织全体测试工作人员按照新规要求至少开展一次全流程测试演练,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测试工作方案。4月1日后,各站点开展测试工作时,应对前几批应试人做好新规则注意事项提示,积极解答应试人提出的疑问,确保应试人知晓测试新要求,并积极为应试人提供提前适应测试系统的服务。2020年因防疫工作需要制定的有关测试管控措施《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分步恢复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闽语〔2020〕3号)自即日起停止执行,测试防疫工作按照新冠病毒“乙类乙管”之后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加强测试过程监督管理。各地各校语委及其工作机构要严格规范测试管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实施测试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化解求职就业需求与测试供给服务的矛盾,切实维护测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情况发生。省语委办将不定期到各测试站点开展随机监督检查,并联合运维公司加强技术监测和大数据分析筛查,对发现的异常数据进行进一步复审核实。对违规违纪的,将按照新的相关规定和办法严肃处理。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12日

有关高校名单(17所):

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三明学院、闽江学院、闽南理工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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