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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核电消纳困局调查:在运机组设备利用率均未超75

发布日期:2016/7/24 12:49:33 浏览:

一边是新建核电机组的大干快上,一边是在运机组的降功率运行,福建能否朝着全国第二大核电大省的目标顺利迈进?

“左手边是‘华龙一号’全球首堆——5号机组反应堆厂房,高度目前已建设到30米,完成了土建工期的一半。右手边是去年年底已经开工的6号机组厂房,刚刚完成了第一个模块的吊装。”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国才介绍。

2015年5月7日,“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在福建福清正式开工。一年后,5号机组厂房土建工期已经过半,工程实际进度正按计划推进,略有提前。

与5、6号机组相隔不远的依次是已经实现商运和正在调试的1、2和3、4号机组。“电功率满功率发电是1089兆瓦,而如今电功率仅能达到845兆瓦。”在福清核电站1号机组的主控室,负责人魏智刚指着大屏幕上的数据向《能源》记者介绍,“目前机组每月满功率运行的只有几天,大部分都处在调峰状态。”

福清核电1号机组在商运一年半后,发电并网稳定运行,但由于消纳原因,今年的平均利用小时数和发电量却直线下降。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了宁德核电站。根据福建省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福建省在运的6台核电机组,设备平均利用率均未超过75。其中,宁德核电1号机数据仅为52.77,福清核电1号机也只有54.79。

自2013年4月15日宁德核电1号机组正式商运,实现福建核电零的突破以来,短短几年时间,核电项目快马加鞭,在福建飞速发展。预计到2016年底,福建核电装机容量达762.3万千瓦,届时将占全国核电总装机(约3400万千瓦)的1/5。

新建核电机组大干快上的同时,在运机组却在降功率运行。福建核电机组与其他电源的消纳博弈大戏似乎即将开始,然而,它能否朝着全国第二大核电大省的目标顺利迈进?

消纳难题显现

受我国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2016年我国全社会用电增速放缓,福建省电力市场消纳形势较为严峻。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2016年一季度我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福建宁德核电1号机组1月大部分时间应电网要求降功率运行,2月初至3月上旬应电网要求临时停机;3号机组1月应电网要求降功率运行,1月底至2月下旬应电网要求执行计划性停堆;福清核电1号机组2月初至3月初应电网要求停机,其余大部分时间应电网要求降功率运行。

“电网用不了那么多电,所以让我们降功率运行。”陈国才说,“今年上半年福建雨水特别丰沛,加之经济下滑厉害,用电需求急剧减少,电网就要求我们不用满负荷发电了。但对我们而言,本来能满负荷运行,而现在只能运行80甚至更低,效益方面肯定受损。”

据悉,从机组运行角度看,核电参与负荷调节,尤其是长期低功率运行会增大降低核燃料可靠性、导致关键设备疲劳磨损、增加三废系统废水处理压力等风险。

鉴于此,核电机组往往尽可能保持满发,带电网基荷运行,即使参与负荷调节,通常也会严格考虑机组的运行状态与限制条件,在其技术可行性范围之内进行操作。

在福建,核电一直同火电一起扮演着“基荷”电源的角色。然而,根据福建省能源监管办前不久召开的第一季度主要火电企业经营状况分析通报会来看,火核之间的形势已变得十分微妙。

根据统计,作为一季度四个火电发电量降幅超过30的省份之一,福建省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32.7,为各省之最;其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超过350小时。核电方面,福建目前在运的五台机组设备平均利用率也均未超过75。

面对经济新常态和电力工业发展新常态,核电消纳问题愈加明显,加之新一轮电改来袭,核电基荷电源角色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前几年规划建设的核电站,电力需求是维持在10左右,发电小时数也一直维持在7000小时以上,而如今电力需求严重不足,核电出现消纳问题已是必然。”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电力经济专家对《能源》记者分析。

对于核电是否应该参与调峰,林伯强认为:核电的定位一定是“基荷”能源,至于调峰这一块,以往是不要求核电参与的,但随着核电装机的比重越来越大,今后核电可能也要适当参与,同其他电源一同承担调峰的义务。

然而,也有专家表达了不同的观点。“核电一直发挥的都是基荷作用,所谓的调峰,就是想让核电让利,还不如直接说降电价。”信达证券的一位分析师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消纳的核心是经济。经济不刺激,消纳则无解。”

事实上,福建并非个例。核电消纳这一问题最先出现在辽宁,随后扩展至海南等省。近期,三省已频发应电网要求而降功率运行和停机停堆的事件。

6月17日,福建省经信委下发《2016年度全省差别电量发电调控计划的通知》,文件提出要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安排水电、核电、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其中风电、水电发电量全额上网,核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实际投产情况和调峰需要安排发电。

《能源》记者注意到,在这一发电调控计划表中的核电一栏里,核电机组的三公发电小时数和年发电小时数均被调至6500。

福建福清核电公司

根据2013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核电标杆电价政策,这就意味着:尚未定价的福建省在建二代加机组和三代“华龙一号”机组商运后,其电价将要执行相对较低的燃煤标杆电价0.4075元,而这也远低于核电第一大省广东的0.4735元以及海南的0.4528元,经济效益不容乐观。

“宁德核电一直在与相关方沟通,积极争取保持稳定的发电利用小时数。公司也会通过提升核电机组的管理水平,减少非计划停机停堆,优化大修计划等提升负荷因子,并积极谋划电力市场改革。”来自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如上表示。

目前福建省内电力有一定富裕,而临近省份尚有一定用电需求,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明确核电跨省消纳政策,加大外送华东电量规模,提高福建与华东特高压联络线利用率,从而有效解决福建核电消纳问题。上述人士呼吁。

截至《能源》记者发稿前,来自福建省发改委的最新消息显示,随着核电机组的陆续投产,福建省能源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并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把核电纳入全国电力市场中平衡消纳,尽量把核电等清洁能源输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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