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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获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

发布日期:2020/10/25 17:40:0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10-23

原标题::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获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20—85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获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

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

下发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国贸控股集团控股的

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的通知》(厦国资产〔2020〕208号),本次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事宜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作为

厦门市国资委授权单位审批批准。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国贸控股出具

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相关事项的批复》(厦国控〔2020〕200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

二、同意公司向国贸控股以4.84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25,613,916股,募集资金607,971,353.44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若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格或股票数量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公司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和规定做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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