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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0/8/27 17:53:4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8-21

原标题: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12407、112465债券简称:、16厦港02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

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情况披露如下:

本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转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省港口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的批复》。经福建省委、省政府研究,拟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组建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省港口集团”),将省国资委、各地市涉及港口和航运业务的国有资产整合到省

港口集团。其中,集团成建制并入省港口集团,作为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该重大事项将涉及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厦门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省国资委。本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1日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

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情况披露如下:

本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转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省港口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的批复》。经福建省委、省政府研究,拟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组建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省港口集团”),将省国资委、各地市涉及港口和航运业务的国有资产整合到省

港口集团。其中,集团成建制并入省港口集团,作为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该重大事项将涉及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厦门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省国资委。本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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