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3-10
原标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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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号国贸中心
A栋
2901单元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20年
3月
10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可续期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合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以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发行人”)出
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券受托管理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
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
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16年
12月
19日
印
发的
“证监许可
[2016]3118号
”文核准,
发行人
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亿
元(含
30亿元)的可续期券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年
10月
2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9]1953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7
亿元(含
27亿元)的可续期券。
二、券的基本情况
(一)
17厦贸
Y1
债券名称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17厦贸
Y1。
债券代码:
112552。
债券批文:
证监许可
[2016]3118号。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亿元
。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发行人
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为
5.30,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
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7月20日。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
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供应链管理业
务、制造业等业务板块的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
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
易所。
(二)
18厦贸
Y1
债券名称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18厦贸
Y1。
债券代码:
112675。
债券批文:
证监许可
[2016]3118号。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5亿元
。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发行人
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为
5.80,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
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4月13日。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4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
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供应链管理业
务、制造业等业务板块的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
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
易所。
(三)
19厦贸
Y1
债券名称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可续期券(第
一期)(品种一)。
债券简称:
19厦贸
Y1。
债券代码:
163960。
债券批文:
证监许可
[2019]1953号。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亿元
。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年(含
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
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
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票面利率: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4.50,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
个周期重置一次
。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12月13日。
付息日期: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为每年的12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
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其
他同类债务。
本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
构的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上市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
20厦贸
Y1
债券名称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可续期券(第
一期)(品种一)。
债券简称:
20厦贸
Y1。
债券代码:
163991。
债券批文:
证监许可
[2019]1953号。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亿元
。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年(含
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
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
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票面利率: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3.70,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
个周期重置一次
。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2月26日。
付息日期: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为每年的2月
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
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其
他同类债务。
本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
构的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