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7-17
我市为支持发展服务型制造,对年服务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首次超过15的服务型制造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按照“晋级补差”的原则,分别给予中心所在企业20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
发布日期:2019/7/20 11:32:0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9-07-17
我市为支持发展服务型制造,对年服务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首次超过15的服务型制造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按照“晋级补差”的原则,分别给予中心所在企业20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
来源时间为:2023-10-17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学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刘学忠简历刘……
来源时间为:2024-4-1挖贝网4月2日,国航远洋(833171)近日发布公告,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远洋”、“公司”)于202……
来源时间为:2025-12-31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办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