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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贝奇(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并网运行条件确认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2/14 17:12:4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8-1-16

福州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再次转报闽侯县国电投桑尼新能源有限公司贝奇(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并网运行的请示》(榕经信审批〔2017〕5号)悉。

贝奇(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由闽侯县国电投桑尼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备案总装机规模3MW,本期建设规模1.535MW。该项目由福州市闽侯县发改局审查备案(闽发改备〔2017〕A08046号),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已经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审查批复(榕电函〔2017〕76号文)。经福州市经信委现场核查,该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等已安装调试并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经研究,同意贝奇(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1.535MW)并入电网运行。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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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福建贝奇、贝奇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福建贝奇饮料有限公司、福建贝奇王永新总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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