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3-23
原标题::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22-010
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23日下午15时在福建省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
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
共38人,代表股份1,464,229,4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451,576,238股)的59.726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88,705,2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64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
代表股份75,524,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06%。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7人,代表股
份77,901,0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51,576,238股)的
3.177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376,8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
人,代表股份75,524,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06。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采用现场方式或网络视频方式
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员采用现场方式或网络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
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1,386,328,42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
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
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意见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77,810,168
99.8833%
77,810,168
99.8833%
反对
90,900
0.1167%
90,900
0.1167%
弃权
0
0.0000%
0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
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意见
全体出席会议的股东的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同意
1,464,138,592
99.9938%
77,810,168
99.8833%
反对
90,900
0.0062%
90,900
0.1167%
弃权
0
0.0000%
0
0.0000%
(三)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
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1,386,328,42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
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
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意见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77,810,168
99.8833%
77,810,168
99.8833%
反对
90,900
0.1167%
90,900
0.1167%
弃权
0
0.0000%
0
0.0000%
(四)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
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1,386,328,42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
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参与认购厦门厦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意见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73,129,040
93.8742%
73,129,040
93.8742%
反对
4,772,028
6.1258%
4,772,028
6.1258%
弃权
0
0.0000%
0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
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