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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0):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发布日期:2022/3/28 19:02:5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3-23

原标题::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22-010

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23日下午15时在福建省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

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

共38人,代表股份1,464,229,4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451,576,238股)的59.726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88,705,2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64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

代表股份75,524,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06%。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7人,代表股

份77,901,0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51,576,238股)的

3.177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376,8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

人,代表股份75,524,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06。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采用现场方式或网络视频方式

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员采用现场方式或网络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

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1,386,328,42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

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

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意见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股)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

股)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77,810,168

99.8833%

77,810,168

99.8833%

反对

90,900

0.1167%

90,900

0.1167%

弃权

0

0.0000%

0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参

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意见

全体出席会议的股东的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股)

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同意

1,464,138,592

99.9938%

77,810,168

99.8833%

反对

90,900

0.0062%

90,900

0.1167%

弃权

0

0.0000%

0

0.0000%

(三)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

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1,386,328,42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

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

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意见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股)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

股)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77,810,168

99.8833%

77,810,168

99.8833%

反对

90,900

0.1167%

90,900

0.1167%

弃权

0

0.0000%

0

0.0000%

(四)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

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1,386,328,42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

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参与认购厦门厦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意见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股)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代表股份数

股)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73,129,040

93.8742%

73,129,040

93.8742%

反对

4,772,028

6.1258%

4,772,028

6.1258%

弃权

0

0.0000%

0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

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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