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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统一考试通告

发布日期:2020/1/17 18:03:1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9-08-1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19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tn.gov.cn)和泰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220.162.229.82:5704/tn)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19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2日至2001年8月12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本方案所述“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度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中某一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的学历类型应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考生社保缴费凭证),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19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6.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参加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在我县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若紧缺急需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6的,将增加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19年8月12日8:00至2019年8月16日18:00,登录泰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220.162.229.82:5704/tn),进行网上报名,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也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报名时,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2.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8月12日8:00起至8月17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陆泰宁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18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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