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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车管所全面推行异地通办便捷快办

发布日期:2019/7/20 11:31:3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9-07-19

2019年以来,漳州交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基于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改革行动,全面贯彻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以及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创新服务模式,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交管服务精细化、便利化,让群众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打破时空地域限制

五类业务“异地通办”

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6月1日起,漳州全面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当事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直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申请,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在内地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一证通考”,在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提交住宿登记证明等证明、凭证。截至6月30日,全市共受理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876人。

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6月1日起,漳州试行放宽异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推行持身份证省内“一证通考”。本省居民持身份证省内直接申领,省(区)内不同地市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外省居民持居住证省内直接申领。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32人。

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6月1日起,漳州市全面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考生在考完科目一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去居住,无法参加后续考试,可直接转到所在的城市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领取驾驶证,无需将原有考试成绩作废,在现居住地重新申请、重新考试,或者专程返回原考试地继续考试。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异地分科目考试70人。

实现车辆转籍异地可办。对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实行档案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截至目前,已办理电子转籍业务102笔,其中办理迁出57笔,迁入45笔。

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何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6月1日以来,全市办理摩托车核发检验标志业务4720笔,其中办理免检2239笔。

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五项服务“便捷快办”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的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主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间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6月1日以来,全市共实现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10803次,销售发票联网核对11414次。

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截至目前,共授权21家汽车4S店核发临时号牌。

推行摩托车检验下乡。深入农村、偏远山区等开展摩托车检测,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年检业务。截至目前,我市东山、平和、漳浦、长泰、诏安、南靖已实现摩托车移动检测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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