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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3/29 18:18:1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9-3-4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闽有关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承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劳动者努力钻研提升技能,走技能成才之路,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现就做好2019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一)在各设区市各有关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计划开展省级赛24场次,共39个职业工种,其中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28个项目(详见附件1)。市级一类赛25场次,共20个职业工种(详见附件2)。

(二)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省级选拔赛项目待人社部通知下发另行确定。

二、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各有关部门和承办单位要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及《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列入省级赛计划的统称“2019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竞(大)赛”,未列入省级赛的其他竞赛活动,不得出现“福建省职业技能竞(大)赛”名称。

(二)根据年度竞赛计划,主承办单位要尽快制定各竞赛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竞赛前(至少40天)报省竞赛办备案。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以上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技能要求命题,确保竞赛技术工作质量,健全竞赛质量监督机制,规范竞赛活动,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三)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筹措落实办赛经费,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将职业技能竞赛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重要抓手,鼓励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推动竞赛所涉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五)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各有关单位应做好竞赛成果的转化工作。吸收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先进技术标准、方法和理念,融入到相关专业的日常教学及企业职工培训中,以实现竞赛成果的转化。

(六)各设区市应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制定本地区各类竞赛组织实施办法,市级一类赛的组织实施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规范、安全办赛。

(七)除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外,其他竞赛活动一般在今年12月1日前完成,竞赛结束后40天内向省竞赛办报送竞赛结果(含市级一类赛)、经费申请及有关竞赛总结等材料。

(八)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邀请台湾地区选手参赛,扩大职业技能竞赛社会影响,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办赛,避免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务求工作实效。

联系人:彭晓欢、王永联系电话:0591-87611120

附件:1.2019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计划表

2.2019年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计划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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