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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真维斯等羽绒服含绒量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9/3/26 12:50:24 浏览:

新华网消息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质检总局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关于羽绒服装等1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等内容。

其中,羽绒服装共抽查了13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色牢度、羽绒含绒量、羽绒绒子含量、羽绒微生物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依据2012年2月开始实施的新标准GB/T14272-2011《羽绒服装》,较以往抽查增加了羽绒绒子含量项目。经检验,羽绒服装面料的重要安全性指标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pH值等3个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羽绒服装填充物的重要卫生指标羽绒微生物、羽绒清洁度和羽绒气味等3个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4批次产品的羽绒含绒量和绒子含量低于明示值、1批次产品的面料纤维成分实测与明示名称不相符、1批次产品的面料耐水色牢度低于标准规定要求。

抽查结果显示,七波辉(中国)有限公司、真维斯服饰(中国)有限公司、大华服饰有限公司等羽绒服装含绒量不合格。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3年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全文如下:

2013年第181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3年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部分冬季用消费品和

工农业生产资料等8种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羽绒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3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羽绒服装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4272-2011《羽绒服装》、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羽绒服装产品的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干、湿摩擦色牢度、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耗氧量、清洁度、气味等级、羽绒微生物、鸭毛(绒)含量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羽绒含绒量、羽绒绒子含量、纤维成分及含量、耐水色牢度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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