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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抽查39种产品:新飞华生连续两次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8/7/12 21:31:13 浏览:

雷设计)、辐射骚扰场强等17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2个百分点。本次抽查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全部合格,有4家小型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辐射骚扰场强、能效指数、端子、电源端骚扰电压、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绝缘要求等项目。

十二)台式微型计算机。抽查了5个省(市)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台式微型计算机生产企业总数的83。重点检验了产品的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典型能源消耗(能效等级)、辐射骚扰、静电放电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贮存运输温度下限试验等11个项目。经检验,所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十三)笔记本电脑。抽查了4个省(市)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将近全国笔记本电脑生产企业总数的一半。重点检验了产品的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典型能源消耗(能效等级)、辐射骚扰、谐波电流发射、静电放电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存储运输温度下限等11个项目。经检验,所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十四)移动电话。抽查了7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移动电话生产企业总数的40。重点对产品的电气绝缘、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温升、耐异常热、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传导连续骚扰、静电放电抗扰度、浪涌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4.4,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8.9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22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耐异常热、直插式设备、传导连续骚扰、抗电强度、电气绝缘等项目。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的82批次产品,有21批次不合格。

十五)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抽查了6个省(市)84家企业生产的84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一半。对产品的0.2ItA放电、低温放电、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热滥用、过充电、短路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7,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2.1个百分点。抽查发现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7批次产品0.2ItA放电项目不合格,3批次产品低温放电不达标,2批次产品热滥用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另外,东莞市英贝特杰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本次抽查中拒检。

十六)纸巾纸。抽查了9个省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纸巾纸生产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重点检验了产品的亮度(白度)、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灰分、柔软度、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等13项指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同比去年上升了5.5个百分点。经检验,有9批次中小型企业的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4批次产品纵向湿抗张强度不达标,5批次产品细菌菌落总数超标。本次抽查发现卫生指标不合格的情况明显增加,为近四年来发现不合格情况最多的一次。集中产区福建、广西均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七)家用燃气用具。抽查了7个省(市)99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3,抽查的产品包括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家用燃气灶具2个品种,对产品的热水器热水产率、热水器熄火保护装置、灶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灶气密性、灶热负荷偏差等3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3。本次抽查共发现2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抽查了60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有9批次不合格;抽查了90批次家用燃气灶具,有14批次不合格。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热水产率不达标、额定热负荷下的热水热效率不合格、铭牌标示适用燃气种类和安全注意事项不符合标准要求,部分家用燃气灶具的灶热负荷偏差超标、灶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不合格、气密性不达标。

十八)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抽查了9个省(市)71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抽查的产品包括蚊香、杀虫气雾剂2个品种,重点检验了产品的有效成分使用要求、药效、热贮稳定性、连续燃点时间、烟尘量、内压、净含量等9个项目。抽查发现有1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有效成分使用要求、内压、净含量等,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3.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3.7个百分点。其中,抽查了32批次蚊香,有3批次不合格;抽查了48批次杀虫气雾剂,有16批次不合格。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山东省的生产企业,抽查的18家企业的18批次产品中,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九)家用洗涤剂。抽查了11个省(市)81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产品,包括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和卫生洁具清洗剂2个品种。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重点对产品的总活性物含量、pH值、总五氧化二磷、规定污布的去污力、总酸度和表面活性剂含量等6项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本次抽查发现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包括6批次产品总活性物含量不达标,2批次产品表面活性剂含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总五氧化二磷超标,1批次产品总酸度未达到标准要求。

二十)磷肥。抽查了12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包括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2个品种,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磷肥生产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重点对产品的有效成分的质量分数、水分的质量分数、粒度、细度、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3,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8.2个百分点。抽查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8批次产品水分的质量分数超标,5批次产品有效磷的质量分数不达标,1批次产品游离酸的质量分数不合格,1批次产品细度不合格。本次抽查未发现包装标识不合格的情况,较往年抽查情况有所改善。本次抽查组织对去年磷肥全国联动抽查不合格的11家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其中7家企业抽查合格,4家企业抽查仍不合格。

二十一)脱粒机。抽查了11个省(市)66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脱粒机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检验了产品的喂入口防护装置、外露传动部件的防护装置、滚筒及滚筒轴承座螺栓和扭紧力矩、空载运转、噪声、安全标志、轴承温升、使用说明书等8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1,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7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有4家小型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滚筒及滚筒轴承座螺栓和扭紧力、外露传动部件的防护装置、喂入口防护装置、噪声、安全标志等项目。

二十二)植物保护机械。抽查了13个省(市)119家企业生产的11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抽查产品主要包括背负式喷雾器、背负式电动喷雾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植保机械用泵等4个品种。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整机密封性能、常温起动性能、安全防护装置、风机叶轮超转速试验、药箱气密性试验等25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2,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2.5个百分点。经检验,抽查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全部合格,有11批次小型企业的产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药液箱容量、液泵过载保护、整机密封性能、残留液量等。

二十三)杀虫灯。抽查了6个省(市)18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产品,包括太阳能杀虫灯和交流电杀虫灯2个品种,抽查企业数将近全国杀虫灯生产企业总数的一半,重点检验了产品的自动保护性能、避雷功能、高压电网安全性、绝缘电阻、耐电压试验、安全标志、高温试验、低温试验、高湿度试验、光控功能、升压装置安全防护、诱集光源波长等12项指标。经检验,所抽查产品全部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同比去年下降了16.7个百分点。

二十四)安全带。抽查了6个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安全带生产企业总数的一半。重点对产品的总体结构、零部件、织带与绳、整体静态负荷、整体滑落、零部件静态负荷、零部件机械性能、整体动态负荷、零部件动态负荷、标识等10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共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5批次产品零部件不合格,4批次产品织带与绳不符合标准要求,3批次产品零部件静态负荷不达标,1批次产品整体动态负荷不合格,1批次产品标识不合格。

二十五)消防水带。抽查了11个省(市)53家企业生产的53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消防水带生产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三,对产品的试验压力下状况、爆破压力、直径膨胀率、黏附性试验、附着强度、标志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8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共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包括3批次产品爆破压力不合格,2批次产品附着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热空气老化不合格。在产品集中产区江苏省抽查了19家企业的19批次产品,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十六)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抽查了5个省(市)36家企业的36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量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检验项目主要包括有效喷射时间、喷射距离、灭火剂充装量检查、结构检查、水压试验、筒体爆破压力、筒体爆破口情况、标志等13项。经检验,所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二十七)车床。抽查了9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车床生产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重点检验了产品的缠绕与卷入危险、限位装置、防松装置、非正常停止、联锁保护等24项指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9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有4家中小型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电源开关、电击防护、电动机过热保护、几何精度、安全防护装置等。

二十八)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抽查了11个省(区、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对产品的缠绕与卷入危险、限位装置、安全防护装置、耐压试验、过电流保护、电击防护、几何精度、噪声、渗漏等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所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二十九)锁具。抽查了浙江、山东、广东3个省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包括弹子插芯门锁、球形门锁、自行车锁、外装门锁、机械防盗锁5个品种,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锁具生产企业总数的45。本次抽查依据相应产品标准,重点检验了互开率、钥匙扭矩、锁舌伸出长度、保险锁舌保险功能、锁头防拔安全装置等质量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同比去年抽查下降1.1个百分点。经检验,有9家小型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互开率、锁舌伸出长度、方舌轴向静载荷等项目。抽查的机械防盗锁全部合格,其余品种均有不合格产品出现。

三十)防爆电气(防爆开关)。抽查了6个省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30,重点检验了产品标志、抗冲击试验、隔爆接合面参数、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等9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7。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均存在隔爆接合面参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其中3种产品还存在接地连接件不合格、电缆夹紧试验不达标、外壳耐压试验不达标等问题。

三十一)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抽查了9个省(市)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重点检验了产品的6项电气安全指标和1项密封性能指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3.7,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0.8个百分点。抽查发现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是部分产品4/10μs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不合格,8/20μs雷电冲击残压试验不达标等。另外,保定氧化锌避雷器厂和临沂市瑞然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在本次抽查中拒检,其中临沂市瑞然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在去年国家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

三十二)永磁直流电动机。抽查了10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安全性能、基本电性能和环境适应性3大类15项指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8.3个百分点。经检验,有1批次电动车用永磁无刷直流电动机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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