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五、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设立招生举报专线电话,接受考生举报和咨询。
十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125022861276
(6-8月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7-8月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网站地址:http://zsb.fjtcm.edu。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fjtcmzb
电子邮件:zb@fjtcm.edu。cn
微信公众号:fjtcmzsb
十七、其他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福建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福建中医药大学官网、 福建省中医药大学、 2018年中医药大学排名、 中医药大学排名2018、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8、 福建中医药大学、 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