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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8/6/24 18:22:35 浏览:

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五、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设立招生举报专线电话,接受考生举报和咨询。

十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125022861276

(6-8月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7-8月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网站地址:http://zsb.fjtcm.edu。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fjtcmzb

电子邮件:zb@fjtcm.edu。cn

微信公众号:fjtcmzsb

十七、其他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福建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福建中医药大学官网、 福建省中医药大学、 2018年中医药大学排名、 中医药大学排名2018、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8、 福建中医药大学、 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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