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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20 16:54:47 浏览:

福建省三钢,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议。

原标题:福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中国公告[2016]22号)、《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了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752,580,9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73,614,962股)的54.78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50,267,9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2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2,9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8,749,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73,614,962股)的1.36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6,436,8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2,9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8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股份733,831,151股,本公司与三钢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在关联股东三钢集团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733,831,151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74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747,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1%;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系本公司股东,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464股,且厦门国贸副总裁、流通事业部总经理高少镛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本公司与厦门国贸存在关联关系。在关联股东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10,000,46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2,577,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46,536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0%;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3,470万元变更为1,373,614,962元,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⑴.《公司章程》第二条原文为: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1〕36号《关于同意设立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500001002324。”

现修改为: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1〕36号《关于同意设立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36174899。”

⑵.《公司章程》第六条原文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7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3,47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公司(上市)。”

现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3,614,962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⑶.《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原文为: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43,47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40,33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92.78;其他法人股3,14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7.22。

公司由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3日依法整体改制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总院(于2007年1月18日更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鹭升物流有限公司、晋江市福明鑫化建贸易有限公司、闽东荣宏建材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经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60,564.37万元的经营性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出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3189.3万元人民币出资;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1012万元人民币出资;钢铁研究总院以货币153.33万元人民币出资;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以货币107.33万元人民币出资;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460万元人民币出资;厦门鹭升物流有限公司以货币460万元人民币出资;晋江市福明鑫化建贸易有限公司以货币352.7万元人民币出资;闽东荣宏建材有限公司以货币352.7万元人民币出资。

发起人具体认购股份额如下:

2001年12月6日,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闽华兴所(2001)验字71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认缴的公司股本全部到位。

鉴于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3日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2005〕3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整体改制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5年3月3日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原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60万股由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1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7年1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厦门天健华天验(2006)GF字第02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经全部缴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表: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现修改为: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43,47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40,33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92.78;其他法人股3,14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7.22。

公司由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3日依法整体改制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总院(于2007年1月18日更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鹭升物流有限公司、晋江市福明鑫化建贸易有限公司、闽东荣宏建材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经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60,564.37万元的经营性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出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3189.3万元人民币出资;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1012万元人民币出资;钢铁研究总院以货币153.33万元人民币出资;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以货币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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