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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建设工程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7/12 6:48:07 浏览:

设的关系研究;国内外高校文化品牌建设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研究;海西与高校文化品牌建设理论体系研究;海西文化整体品牌体系建设研究;个体高校文化品牌建设研究;质量、服务管理与高校文化品牌建设研究;高校文化品牌传播原理与方法研究;高校特色学科专业、研究基地文化品牌建设研究;高校科研紧密服务海西战略品牌建设研究;高校国内合作和国际交流特色的领域、活动、方式、组织的品牌研究;高校对台合作文化品牌培育研究;高校优秀文化品牌推广、传递、共享和带动研究。

(二)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

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是繁荣发展海西文化的重要举措。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管理,围绕组织架构、运作机制、科学研究、咨询服务能力建设、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任务,对已建的30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组织检查评估,确保研究基地按照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导向清晰、运作规范、服务高效的要求有效运行。

针对海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需求,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为目标,遴选建设20个左右特色鲜明、能力突出、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点支持以省属高校为主体,吸收政府有关部门、教育部重点高校、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相关资源联合创建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到2012年,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争取达到50个左右。积极创造条件提升原有基地的研究水平,并支持其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充分发挥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学科交叉融合、人才集聚和骨干示范作用,面向海西建设中的重大和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主动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逐步形成一批研究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政府决策咨询中心,进一步增强高校为政府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高校文化服务载体建设

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我省高校校园网络资源,借助互联网快速、高效传递信息的优势,建设一批以服务海西经济社会发展、传播海西优秀文化和建设成就为宗旨,面向社会,体现高校特色和水平,内容丰富、互动性强的网络服务平台,拓展高校为海西文化建设服务的范围和形式。

开展“海西文化大讲坛”等系列文化活动。利用高校人才集聚、研究基础扎实、资料丰富的有利条件,围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传承海西特色文化,针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热点问题,依托有关高校开展海西文化大讲坛、海西文化论坛、海西文化沙龙等文化活动,为海西文化的繁荣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开展假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发挥高校在文化传播中的独特优势,通过组织“文化大篷车”、师生假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群众性的文艺辅导和演出活动,面向社区和农村传播优秀海西文化,推动海西社区和农村的文化建设。

建设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鼓励和支持高校在充分挖掘学校传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办学思想和理念,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和规划,建设和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校校园文化。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科技节、文化节、艺术节、网上校园等校园文化活动,不断拓展校园文化建设的空间,用优秀、健康的校园文化辐射社会,引领海西文化发展的方向。

四、推进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对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领导

省有关部门成立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建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实施提供决策咨询。政府有关部门要将高校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强省建设规划和具体项目中加以统筹考虑,给予积极支持。各高校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负责本校文化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将实施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作为服务海西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学校发展规划,整合学校资源,切实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加大对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经费投入

建立财政性投入、企业和社会力量投入、高校自身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2009~2012年,从省重点建设高校建设经费中划出不低于15%的资金,作为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所在地高校的文化建设工程。各高校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实施工程的相关建设和配套经费。要加强对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建设工程执行情况,提高建设工程实施水平。

(三)建立健全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配套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福建文化强省建设纲要》,以及《福建省“十一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制订与实施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相关的管理办法,以及对该工程在建设、运行与监督评估等主要方面的规定,作为工程建设与管理的主要依据。建立导向清晰、科学全面的高校文化建设评价系统,把高校文化建设能力和水平,为海西建设提供更直接服务的成效,以及在文化强省建设中的作用,作为考核评价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省有关部门要制订和完善有利于推进高校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各高校应制订符合学校实际的具体措施,完善教学科研人员服务海西的评价机制、内部分配制度和创新奖励制度,充分激发和保护广大教师服务海西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服务导向机制、多方共建机制、资源集成机制,切实为工程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在实施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建立和完善鼓励、支持高校教师投身海西、建功海西,为海西建设提供服务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各高校要认真制订与实施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相配套的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工作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和引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和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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