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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6/4/27 15:31: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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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五局签署合作备忘录,支树平、孙春兰、苏树林等领导见证。

2011福建省质检

先行先试,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富有福建特色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

2011福建省质检

2011福建省质检

海峡西岸涌春潮。

2011年,福建检验检疫局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继续紧盯“单项争第一、综合创一流,努力打造口岸业务强局和服务海西示范局”工作目标,大力弘扬“人一之、我十之”拼搏精神,最大限度地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从年初荣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省79个参评单位第一名,到岁末喜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1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肯定福建检验检疫局工作指出,“检疫无小事,你们责任很重,检验检疫这支队伍精神面貌很好,有战斗力。下一步,要继续打造通关最便捷、监管最有效、服务最优质的通道。”

——8月24日至25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指出:“福建检验检疫局工作很扎实,很多工作都是走在了前列。这就是工作认真,这就是创先争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有为才有位!”

——3月8日,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批示:“福建检验检疫局为地方服务很主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省委省政府很满意。”

——8月23日,福建省省长苏树林说,“福建检验检疫局业务有地位、有特点、有分量,队伍有激情、有感情、有办法,工作有力度、有成效、有经验,下一步打算有目标、有思路、有措施,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盘点2011年,福建检验检疫局又是一个丰收年。

“全国文明单位”荣誉实至名归

2011年12月20日,从在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福建检验检疫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至此,包括所有分支机构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福建检验检疫局系统实现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一片红。

由省级文明单位,到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再到摘取“全国文明单位”的最高桂冠,福建检验检疫局一步一个脚印,一路凯歌前行,用敬业和奉献描绘出一幅幅把关服务的瑰丽画卷,用热情和智慧唱响了一曲曲激昂嘹亮的文明之歌。

走进福建国检大厦,宽敞明亮的办公大楼,整齐干净的工作环境,文明气息扑面而来。置身其间,你会感受到福建检验检疫人的严谨与务实、奋进与追求、激情与澎湃……

一句承诺,如春风化雨,展示着服务的信心和决心;一声问候,如清风拂面,体现了服务的热情和真诚;一分帮助,如雪中送炭,凝结着服务的责任和使命。

文明创建,转变了作风,树立了形象,为事业发展注入了无穷动力;文明创建,凝聚了干劲,凝练了精神,开启了全局系统活力迸发的新篇章。

地方党委政府厚爱有加

有为才有位。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检验检疫工作。

2011年,福建省领导对福建检验检疫局工作批示近百条次。其中,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近30次。

在外出考察学习、省内“拉练”和一些重要会议活动中,省委省政府点名请福建检验检疫局同志参加或重点发言。

2011年7月29日,根据福建检验检疫局工作建议,两位副省长共同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外来有害生物及疫情疫病防控有关工作,并向全省印发了由福建检验检疫局牵头起草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进而推动形成了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半个月内,苏树林省长3次来到福建检验检疫局机关慰问考察。他说,“福建检验检疫局的同志对福建有感情,福建人民对福建检验检疫局的同志感情更深。局里的困难再大,也就是1203个人的问题。如果说,要解决全省3689万人所有的困难不容易,但是要解决好福建检验检疫局1203个人的困难,还不是很难。”省长的一番话,让每一个福建检验检疫人心里都暖乎乎的。

2011年,地方政府对福建检验检疫局工作的支持力度也是历年来最大。近3年划拨土地、资金达10.14亿元,其中资金1.2亿元;干部职工住房纳入全省保障房范畴。

检政、检检合作渐入佳境

2011年8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与福建省政府签署的《关于贯彻落实海西规划共同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合作备忘录》,为福建检验检疫局更好地融入和服务地方提供了新平台。

8月24日,福建检验检疫局与海西其他4局共同签署《海峡西岸经济区检验检疫合作备忘录》,共同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支持海西发展意见,增强检验检疫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上形成合力、取得实效,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积极贡献。

11月2日,福建检验检疫局与上海、江苏、浙江等检验检疫局共同启动“泛长三角地区检验检疫合作机制信息平台”,并讨论通过泛长三角地区检验检疫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合作方案、检验检疫进出口转单数据内容填制规范等3个文件,签署了《泛长三角检验检疫机构区域大质检文化建设备忘录》。

11月19日和12月15日,福建检验检疫局分别与龙岩市政府和福州市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出台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双方的紧密联系协作工作机制,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共同推动两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降、快、促、先、优”惠企惠民

2011年,福建检验检疫局围绕“降、快、促、先、优”,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加快通关、促进发展、先行先试、优化服务,持续细化和提升服务层次,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护航。

一年来,全局系统直接减免企业收费6459万元,间接降费1亿多元,获国外关税减免2.5亿美元;实现全省和闽赣、闽湘跨省直通放行,试点出口食品农产品直通放行,省时29.1万小时;顺应大港口建设,大宗散货放行速度、水产品和日用陶瓷企业对欧美注册均居全国前列;推动加拿大原木全年进口,率先实施关检全程无纸化通关试点、信用监管模式,“农业合作+GSP GAP HACCP”食品安全控制模式获国家认监委、标准委好评;提供一对一服务,建立WTO信息服务平台,编发信息100多万字,培训企业人员上万人次。

2011年5月22日,苏树林省长批示指出,“福建检验检疫局观念新、干劲足、服务好,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感谢大家的不懈努力,感谢国家质检总局的关心支持!”

狠抓质量安全把好国门

以扎实开展“双打”及“质量月”活动为契机,持续提升质量,确保安全。2011年1月至11月,全局系统共检出不合格出入境货物1791批,货值28.6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6.53和41.16;检出植物疫情2444批次、6140种次,同比分别增长70.91和3.68,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409种次,同比增长17.53,在全国首次截获腿端黑实蝇、玉米矮花叶病毒、网纹干小蠹和Semanotuslitigiosusfir;在口岸检出并确诊传染病21例,福建口岸入境人员传染病确诊病例检出率为全国系统第一。同时,从8批、11种进口台湾食品中检出塑化剂,检出量居全国前列。

6月20日,根据福建检验检疫局对口岸检疫把关工作中截获有害生物的信息分析和建议,中国检科院、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历时一年多基础研究、口岸实地调研和风险评估,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出公告,将进口大豆等粮食作物中可能携带的危险性杂草——异株苋亚属(SubgenAcnidaL.)增补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

全面建立检政合作机制,牵头全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构建地方政府牵头对外注册迎检机制。启动德化日用陶瓷、闽东电机等示范区建设,建立以依靠政府、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推行“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农业合作组织为载体、以种养基地为基础、以标准为核心”的现代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大力推进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示范工作,在对虾、蛋制品、禽肉、茶叶、蔬菜、柑橘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GAP,辖区300多个种植养殖基地建立了GAP体系。

积极促进平潭开放开发

平潭位于福建东部沿海,与台湾岛隔海相望,是大陆距离台湾最近的行政区域。2011年12月15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2011年6月8日至10日,为支持和促进海西建设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开放,国家质检总局专门派出调研组,来闽就有关检验检疫政策措施进行实地调研。12月28日至30日,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支持和规范平潭综合实验区检验检疫措施和意见。

福建检验检疫局平潭办事处提前入驻,主动思考,按照国家一类口岸和国际卫生港口标准规划建设布局,配套完善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与功能定位、主导产业相配套的实验室检测体系。积极探索并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支持,加快建立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岛开放、分线管理”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2011年4月14日,孙春兰书记在福建检验检疫局上报的《福建检验检疫局迅速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倒计时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各项工作》政务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感谢福建检验检疫局对我省的全力支持,这些举措体现了高效、务实、创新的理念和服务意识。”12月21日,孙春兰书记在福建检验检疫局报送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获批福建检验检疫局三举措加快跟进》政务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福建检验检疫局三举措不仅是落实‘规划’的重大举措,且是支持我省和平潭尽快开放开发的实际措施,对我们既是支持帮助,也是示范和鞭策。”对福建检验检疫局工作再次给予肯定和鼓励。

全程无纸化通关提速增效

2011年8月8日,为进一步提升福建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有效促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福建检验检疫局联手福州海关,在福州口岸试行出口货物通关单无纸化通关模式。

此举在全省尚属首次。在关检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在福州口岸出口货物的企业,福建检验检疫局不再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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