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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收台湾学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8/9 8:58:08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5-1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学院简介: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办于1929年,是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水利厅共建单位,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双高校”建设单位。学院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涵盖水利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等9个专业大类。

学院占地总面积1080亩(含福州校区和厦门基地),建筑面积21余万平方米。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73人,专兼职教师677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的28.8;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7.8;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75。有教育部行业指导委员会成员6人,省级行业指导委员会成员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支,福建省优秀教师4人,省级名校长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5人,全国水利职教新星4人,教育厅省级专业带头人15人,水利职业院校优秀德育工作者4人。首批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首届水利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新遴选院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名师工作室6个,荣获福建省工信系统工业机器人技术能手2人。学院“水利大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入选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学院建有王光谦院士专家工作站暨清华大学海西水利综合实践基地(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数字流域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建省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三明市CAE技术研究中心、三明市新能源动力电池技术及先进纳米材料研究中心等14个产学研平台。拥有福建省水电培训中心、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多个对外技术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水利、电力、水土保持等技术服务与咨询,是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项目培养基地、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培养基地。学院开展高技能、新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与各地市水利局、供电局、电力公司等政府部门或企业合作,承担省水利厅“基层水利人才培训计划”等资格考试和培训。

学院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大力推进办学资源整合、专业结构调整、课程体系改革、实习实训模式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格局。先后与台湾建国科技大学、万能科技大学、健行科技大学等开展校企联合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开展闽台教育等对外交流与合作;成立“经世国际学院”,探索国际留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成立安博榕软件、大拇哥、橘园和伟海电力4个产业学院;对接“一带一路”,与中水十六局开办“闽江国际班”、与中国电建开班“金砖班”;与福建水投集团、福建恒安集团、中国重汽、建新集团等合作开展“二元制”办学,与国网福州、泉州供电公司、闽东电力公司、厦门轨道交通、福州地铁集团、厦门三安集团、宁德新能源等大中型企业广泛开展合作办学。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连续十届)、福建省文明学校标兵、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福建省水利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平安校园等荣誉。在近百年的职业教育办学历史中,学院许多学子成为当地水利、电力等行业的技术骨干或领头人,在社会上享有“福建水电人才摇篮”的美誉。

为做好2022年学院招收台湾学生工作,我院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关于招收和培养台湾学生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简章。具体安排如下:

壹、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人数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四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申请人也可在福建省教育厅官网(www。fjsjyt。cn)-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栏查询招生院校及专业信息。

贰、报名与考试

方式一:学生自愿申请,我院进行自主招生。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日至8月31日。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5月1日至8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1.《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考试报名表》(见附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

3.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原件,请注明学籍号。

4.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800字之内,考生需签名。

5.若有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请附获奖证书影印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四)考核及录取

1.材料审核:上述申请材料请扫描成电子版于8月31日前发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邮箱fjsdxyzsb@163。com。我院将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具体的笔试和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将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方式二:学生参加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联合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根据统测成绩报考我院。

申请时间:2022年5月22日-6月3日(第一批次);

2022年7月1日-7月22日(第二批次)。

(一)报名条件

1.台湾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4.当年统测成绩满足省联招办公布的最低录取要求。

(二)报名组织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请登录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联合招收台湾学生网站(下称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考生根据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以填报2个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统测科目要求的专业)。

2.申请时间:2022年5月22日一6月3日(第一批次)

2022年7月1日一7月22日(第二批次)

3.申请材料

(1)《2022年福建省高校招收台湾统测生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

(3)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4)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5)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核和录取

1.初审。省联招办对已报名成功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统测成绩核查;考生报名截止日起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或查询邮件获取初审结果,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核名单。

2.考核。我院将根据省联招办推送给我院的学生信息及统测成绩进行筛选,确定进入考核名单。并于公布初审结果3天内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将通过邮件和我院招生专题网站公告通知考生。

3.录取。学院根据学生的统测成绩、考核成绩择优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名单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符合录取条件的台湾学生,由我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叁、入学要求

(一)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不按期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二)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资格审查等。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在校生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时间到所在教学单位注册。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院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

(四)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它专业。

肆、学籍管理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入学,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核验身份信息、采集照片等程序后,由我院向福建省教育厅报送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并按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学籍注册流程办理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伍、培养与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我院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2.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学分、教学环节、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由学院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陆、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6000元人民币/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970元人民币/生/年。学生公寓为6人间,配有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家具、独立浴室与卫生间、独立阳台。

柒、奖助学金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13〕104号)《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学生入学后可申请面向台湾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具体申请办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当年发布的文件通知执行。

2.学院制定《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依此办法申请专项奖学金。

捌、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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