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福建 > 地方信息 > 正文

深市上市公司公告(4月6日)

发布日期:2023/4/6 9:26:55 浏览:

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最高成交价为4.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智度股份耗资7138.84万元累计回购1121.78万股

()发布公告,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21.7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最高成交价为6.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138.8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我爱我家股东五八有限公司拟减持不超2.74股份

我爱我家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收到五八有限公司《关于计划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五八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454.07万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74。

浩物股份下属公司融诚安为德获授权于天津设立阿维塔中心

浩物股份公告,公司下属公司天津融诚安为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融诚安为德”,乙方)收到与阿维塔(重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阿维塔(重庆)汽车”,甲方)签署的《阿维塔渠道合作伙伴合作协议》。阿维塔(重庆)汽车授权融诚安为德在天津设立阿维塔中心。

协议约定,乙方提供的物业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24号,面积3000.00㎡用于B1级别阿维塔中心的运营。合作期限自2023年1月7日起至2024年1月6日止。合作事项包括五方面:展示车辆与试乘试驾车辆;人员设置与培训;车辆销售;车辆交付;服务维修。

公告称,融诚安为德获得授权的阿维塔中心为阿维塔(重庆)汽车在天津市授权设立的首家阿维塔中心。本次融诚安为德获得阿维塔中心的正式授权,为公司布局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鸿合科技:董事拟减持公司不超2股份

鸿合科技4月5日晚间公告,持股14.22的公司股东、董事王京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7.9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增加至14.865亿元

西部创业发布公告,2023年4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投资的提案》。

经公司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计划实施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1.99亿元。2022年9月30日,“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批复,将与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高度关联的电力贯通线等建设内容纳入本次工程实施范围,并提高了部分设施设备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由11.99亿元增加至14.865亿元,增加投资2.876亿元(与电气化配套的外部电源工程项目需单独立项,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美的集团多项合伙人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合计出售1069.78万股

()公告,公司第四期全球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五期全球合伙人持股计划和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股份已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合计出售1069.78万股。

大华股份:对大模型的技术研究尚处于预研阶段

()4月5日晚间披露股票交易异动的公告,目前,公司对大模型的技术研究尚处于预研阶段,相关技术仍主要用于公司内部训练与标注工作,视频大模型在行业应用落地时间及落地效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岭药业:化药创新药“G201-Na胶囊”临床试验申请获批准

以岭药业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药物名称为:G201-Na胶囊。

公告称,G201-Na胶囊项目是公司自主研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1类化学新药,其药品分类为抗肿瘤药物。本品为小分子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受体拮抗剂。前列腺癌细胞的生长增殖都依赖于体内的雄激素,在男性患者体内药物通过与垂体GnRH受体竞争性结合,抑制下丘脑-垂体-性腺轴信号传导,减少内源性促黄体生成素(LH)和促卵泡激素(FSH)的生成和释放,进而降低雌激素或雄激素水平,用于治疗激素依赖性相关疾病,如前列腺癌等。

我爱我家:五八有限公司拟减持公司不超2.74股份

我爱我家4月5日晚间公告,持股7.73的公司股东五八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454.07万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74。

以岭药业:化学创新药“G201-Na胶囊”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

北京商报讯(记者姚倩李想)4月5日,以岭药业晚间公告,公司化药创新药“G201-Na胶囊”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G201-Na胶囊项目是公司自主研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1类化学新药,其药品分类为抗肿瘤药物。

藏格矿业2022年年度每10股派9.60元股权登记日为4月12日

同花顺财经讯()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方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157051.4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6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8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26.66,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4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4月13日。

据藏格矿业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81.94亿元,同比增长126.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55亿元,同比增长296.18;基本每股收益盈利3.57元,去年同期为0.73元。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氯化钾、碳酸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始终专注于钾肥行业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现已发展成为国内第二大氯化钾生产企业。公司生产的氯化钾产品通过了ISO9001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是氯化钾产品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在产品和公司层面,公司均赢得了良好的品牌优势,“蓝天”商标是全国驰名商标,得到了下游合作企业的高度认可。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岳阳兴长:股东拟减持公司不超0.65股份

岳阳兴长4月5日晚间公告,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9.55)之一致行动人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8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3),计划在4月27日—10月2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5)。

鞍重股份:出售重型机械业务资产包是转型需要现有主业无重大变化

()3月27日晚曾公告,公司拟在上海联交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鞍山鞍重100股权、辽宁鞍重100股权、参股子公司湖北东明49股权、江苏众为49股权。本次拟转让原有工程机械制造业务等相关股权,是为满足公司战略转型需要,聚焦并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步伐,确保完成公司经营战略目标。

3月28日,深交所向鞍重股份下发了关注函,要求鞍重股份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将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重型机械业务相关资产。本次挂牌或邀标是否存在其他附加条款,交易标的鞍山鞍重、辽宁鞍重、湖北东明、江苏众为是否将捆绑出售给同一控制下的交易对手方。

4月5日晚,鞍重股份披露了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

据鞍重股份最新披露的公告,自2021年以来公司积极转型升级,根据公司2022年度报告,2022公司营业收入为11.86亿元,其中锂资源业务板块收入占比为86.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937.29万元,根据模拟报表拟剥离的业务2022年亏损3123.95万元,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锂资源等相关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经变更为锂矿选矿、基础性锂电原料锂盐加工及冶炼业务。

即本次交易前,鞍重股份已经完成主营业务的转型。因此,本次交易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剩余资产将全部转型用于发展锂新能源领域相关业务,不再持有其他重型机械业务相关资产。

鞍重股份表示,公司出售重型机械业务相关资产包(四项交易标的)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转型需要,回笼资金,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步伐,确保完成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由于其中包含振动筛业务、PC生产线业务等业务或资产,一方面,此类业务均与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不同,公司拟全部剥离,另一方面,捆绑出售可以强制投资者购买全部资产,避免个别资产遗留在上市公司成为业务发展负担,故整体转让原有工程机械制造业务等传统业务公司相关股权。

杨永柱、温萍为鞍重股份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据鞍重股份2022年年报,杨永柱、温萍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52和2.15,系上市公司第3和第4大股东。

2022年1月28日,鞍重股份公告,拟向杨永柱借款9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资金到账之日起6个月,借款的年利率为3.7,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鞍山鞍重100股权和湖北东明49股权作质押,鞍山鞍重以其拥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作为质押。

鞍重股份还于2022年3月18日公告,拟向杨永柱再次借款,借款额度为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高于2.1亿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资金到账之日起6个月,借款的年利率为3.7。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辽宁鞍重100股权、湖北鞍重100股权及辽宁鞍重、湖北鞍重拥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作为质押。

有鉴于此,深交所此前在关注函中要求鞍重股份结合前期借款归还进展,相关标的增资和减资实施情况等,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与前期事项属于一揽子安排,控制权变更时相关主体是否存在未披露或未完整披露的桌底协议。

对此,鞍重股份回复称,整体转让原有工程机械制造业务等传统业务公司相关股权,与前期事项不存在一揽子安排。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杨永柱确认,控制权变更时相关主体不存在未披露或未完整披露的桌底协议。

北部湾港:3月货物吞吐量2490.96万吨同比增长7

4月5日消息北部湾港公告,3月货物吞吐量2490.96万吨,同比增长7.20;集装箱53.21万标准箱,同比增长0.06。本年累计货物吞吐量6877.46万吨,同比增长5.54;集装箱161.18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4.66。

鸿路钢构:一季度新签销售合同额同比增长20

4月5日消息鸿路钢构公告,2023年第一季度累计新签销售合同额约72.05亿元,同比增长19.82,其中材料订单为71.85亿元,工程订单为0.2亿元。第一季度钢结构产品产量约91.71万吨,同比增长30.64。

沃森生物:拟以不超2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4月5日消息沃森生物公告,拟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

何洋辞去我爱我家公司副总裁职务

4月5日,我爱我家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4月3日收到公司副总裁何洋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公告显示,何洋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何洋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我爱我家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洋直接持有我爱我家274.55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2,通过参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加份额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最新地方信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