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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2/2 11:43:2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1-12-31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省直及中央驻闽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新福建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4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勤人员,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评审暂行办法》所规定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评审高级技师任职资格。

二、申报评审材料

(一)《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评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2份。

(二)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近5个年度的年度考核表各复印1份。

(四)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并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论文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论文要求复印刊物封面、封底、当期全部目录和论文。

1.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不予认可。

2.申报人员如有发表多篇文章的,需选定一篇发表的论文作为评审答辩的代表作,代表作还要求复印一式6份(不体现申报人员姓名与单位,不盖章)。

3.论文认证:代表作论文应提供在有关数据库(如中国知网等)上查询到的论文认证复印件。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后面。

4.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或组织的全国、省级一、二类竞赛中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福建技术能手”或在决赛中取得前十名成绩者,可提交技能工作总结替代论文。

(五)任现职以来主要技能工作业绩总结(含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情况、工作业绩、岗位贡献、荣誉等)一式6份(字数不超过1000字,不体现申报人员姓名、单位,不盖章)。

(六)其他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材料:1.学历证书;2.技师证书;3.技师聘用文件或能体现聘用的证明材料;4.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明材料;5.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技能水平、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岗位贡献、荣誉等证明材料,这部分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2册。

(七)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人社文〔2020〕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工作年限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申报表》“破格情形”栏中勾选对应的破格情形。

《申报表》可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以下简称“省工考中心”)网站(www。fjrst。cn)“资料下载”栏目里下载。

上述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经单位加盖公章(文件中要求不盖章的除外),各市(县、区)人社局工考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加盖公章。上述年限以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应专人专袋,申报人员需将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上,并将上述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并放入材料袋中。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省直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各地市申报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人社局工考经办机构审核推荐后,由各设区市人社局工考中心(经办机构)审核确认推荐后统一报送。

(三)申报时间: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

(四)评审时间:具体时间以省工考中心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开展高级技师评审工作,是推进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结合用人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情况,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二)申报人员对本人所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评上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严格按照“评审办法”及申报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应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在《申报表》中的“单位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月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四)收费标准:申报高级技师的人员收取审核服务费80元/人及综合评审费450元/人,初审合格后,凭借短信收到的非税收入缴款码(20位缴款码)自行缴费(具体缴费流程见省工考中心网站)。

(五)评审工作结束后,所有提交申报材料均不予退还,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六)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材料报送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工考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91-87857748、87853487

材料报送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5楼

附件: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评审申报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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