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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智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0 8:14:2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1-18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智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8日17:58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119.969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潘华明项目联系电话谢斌生0591-83505090采购单位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0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斌生0591-83505090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淑明、黄季红、潘华明0591-83508520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智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0]FJSXZB[TP]2022009、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智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智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2515:1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SXZB[TP]2022009

项目名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智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9969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59969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99690元

谈判保证金:599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人工智能视频修复双创工坊设备1(批)否AI视频修复学习训练平台,可视化视频修复终端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599690工业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00000元

谈判保证金: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1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MITU觅途智联研创平台设备1(批)否后台权限管理模块,开发者云平台模块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600000工业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描述:《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按下列规定执行:谈判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可提供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⑤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资格项目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上述内容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则以此内容为准。

2)明细: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含第五章中相关内容的要求)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等的补充描述: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含第五章中相关内容的要求)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因社保相关政策原因(如社保相关险种合并等),上述五种社保险种中存在无法提供缴纳证明材料的,谈判供应商就无法提供的社保险种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则视同该项险种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其余社保险种仍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凭证)。2、依法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包2

1)明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描述:《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按下列规定执行:谈判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可提供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⑤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资格项目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上述内容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则以此内容为准。

2)明细: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含第五章中相关内容的要求)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等的补充描述: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含第五章中相关内容的要求)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因社保相关政策原因(如社保相关险种合并等),上述五种社保险种中存在无法提供缴纳证明材料的,谈判供应商就无法提供的社保险种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则视同该项险种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其余社保险种仍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凭证)。2、依法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闽财规〔2022〕13号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谈判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在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以谈判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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