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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7:30:08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0-14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23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程序,决定授予350项教学成果为202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其中: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5项、一等奖30项、二等奖60项,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5项、一等奖25项、二等奖45项,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39项、一等奖49项、二等奖72项,现予公布。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深入总结经验,继续深化探索实践,勇于开拓创新,争取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积极借鉴,推广运用获奖成果,充分发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教育教学创新实践,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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