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福建 > 地方信息 > 正文

2012年以来至2019年各年度福建省财政厅监(印)制的各类财政票据可使用至什么时候?

发布日期:2022/4/20 3:53:2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2-31

为避免资源浪费,充分消化各地各用票单位已领用票据,同时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施工作预留充足时间,2012年以来至2019年各年度福建省财政厅监(印)制(见票面的年度注册号码)的各类财政票据原则上可延用至2022年12月31日。

最新地方信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