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2-31
为避免资源浪费,充分消化各地各用票单位已领用票据,同时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施工作预留充足时间,2012年以来至2019年各年度福建省财政厅监(印)制(见票面的年度注册号码)的各类财政票据原则上可延用至2022年12月31日。
发布日期:2022/4/20 3:53:2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2-31
为避免资源浪费,充分消化各地各用票单位已领用票据,同时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施工作预留充足时间,2012年以来至2019年各年度福建省财政厅监(印)制(见票面的年度注册号码)的各类财政票据原则上可延用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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