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09-25
废止,失效(宣布失效)
漳政地〔2018〕51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九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云政综〔2018〕12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云霄县2018年第九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拟拍卖地块面积6.349296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云霄县人民政府以云政综〔2014〕22号文批准收回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