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闽政办[2016]121号)、《福建省旅游局福建省工商局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工作的通知》(闽旅法[2016]175号)要求,认真做好“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工作,福州市旅游质监所针对县(市)区旅游质监队伍旅游投诉调解业务水平薄弱的情况,联系实际,求真务实,以做代训,指导提升福州市县(市)区旅游质监队伍业务水平。
福州市旅游质监旅游投诉调解业务提升,求真务实、以做代训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市旅游质监所指导县(市)区旅游质监人员在接收到辖区旅游企业投诉后进行旅游投诉平台(12301、12315)受理、结案等业务操作;二、市旅游质监所对县(市)区旅游质监人员处理旅游投诉进展进行跟踪,针对具体投诉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协调指导,提供处理建议并告知相关涉及法律法规条款;三、对于县(市)区旅游质监人员处理有困难的复杂的旅游投诉件,由县(市)区旅游质监人员组织投诉双方到市旅游质监所,市、县(市)区两级共同进行调解。秉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以做代训,增进了相互交流,提升了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福州市县(市)区旅游部门共处理旅游投诉29起,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414872元。
《福州旅游质监以做代训切实提升旅游队伍业务水平》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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