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04-03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0号,见附件)精神,《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审〔2018〕4号,见附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户籍(含有效居住证)或人事关系(含工作单位)在我区的人员;或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具体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我市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三)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的,限今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的认定无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日程安排
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区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春季:2018年6月12-24日
秋季:2018年10月9-14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春季:2018年6月25日-7月3日(工作日)
秋季:2018年10月15-23日(工作日)
三)体检时间:现场确认后再由我局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具体时间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四)邮寄证书时间:春季:2018年7月30日
秋季:2018年11月21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一)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zg.edu.cn)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2018福建泉州市丰泽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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